“糖葫芦,好吃的冰糖葫芦……”
“烤鱼,新鲜出炉的烤鱼,三文一条,十文三条……”
末时一刻,市井之间人声鼎沸,满街都是舞龙舞狮的队伍,敲着锣,举着圈,好生热闹。
吃过午饭的居民们此时也走了出来,小孩子们左手拿着小风车,右手拿着糖葫芦,看到舞狮队伍经过,乐得合不拢嘴。
飞云城数十万人口,大多都是来谋生计的,年关一半以上的人都要回家和家人团聚,但总有一部分游子“独在异乡为异客”,或是闯荡,或是没赚到钱不好意思回去,也有薛平这样的孤儿,无家可归的,也没地可去,大年三十这天就只能在街上兜兜转转。
人这一辈子,都是走在回家的路上,或远或近。
薛平从万老头那里出来后,闲来无事,便在街上溜达溜达。
飞云城此时热闹无比,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喜笑颜开,毕竟忙活了一年,不管是赚钱了还是亏损了,好歹到头了。
薛平却感觉自己与这热闹的世界格格不入。
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幸福巷。
幸福巷有个小酒馆,传承了很多年了,一年到头从不歇业,此时自然成了不少散修和无家可归的游子歇脚的好去处。
薛平来到这个小酒馆看了看,酒馆占地面积不大,建筑颇为复古,又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所有的桌子都在路边,倒是有点苍蝇馆子的味道。
酒馆虽小,却五脏俱全,各式各样的酒都备着,米酒,烈酒,烧酒,果酒应有尽有。
此时的小酒馆已经坐满了人,薛平缓缓来到柜台,轻声道:“老板,来壶烈酒。”
酒馆掌柜姓吴,他乐呵呵道:“客官,烈酒伤身,你年纪还小,要不喝点米酒?”
“不碍事。”薛平打断了他,这叫什么话,年纪小就不能喝烈酒了?看不起谁呢,“来一坛烈酒,要最烈的那种。”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喝最烈的酒,上最野的狗……不对,玩最利的刀。
“一坛?客官,你喝的完吗?”吴掌柜提醒。
“掌柜的看不起谁呢,有啥喝不完的。”薛平不以为然。
一坛酒而已,能有多少,一斤的量都没有,而且以这个世界的酿酒技术,酒的度数又不高,和啤酒差不多,根本喝不醉好吧。
“那好吧。”见到薛平坚持,掌柜也不好说什么,连忙下去准备了。
不一会儿,两个小二就抱了一坛酒过来。
薛平愣住了。
完了,托大了。
这特么得有五斤的量吧,真要喝完岂不是得躺在大街上?
有这么多人看着,他也不好意思退酒,钱都付了,况且真要退了,恐怕会落人舌根,说什么“喝不了去和小孩一桌”。
没有办法,薛平只能硬着头皮,接过这一大坛酒。
刚好此时有人离场,他便找地坐了下来,将酒坛放在一坛,倒了一碗试了试。
烈酒下喉,胃里跟火烧似的,烈的薛平脸都红了。
他不是那种喝酒上头的人,只能说这酒,劲儿有点大。
不过酒虽烈,但不辣,细细回味,嘴里还有种麦芽的醇香。
“过瘾啊!过瘾!”
薛平擦了擦脖颈,一脸满足。
这酒的度数确实挺高,不过薛平修炼以来身体素质很好,又年轻,肝功能自然不用说,消酒很快,只要细水长流,不像莽夫那样猛喝,根本喝不醉,最多也就是打头。
此时下酒菜也上来了,花生、猪头肉、羊肉,份量倒是很足。
听其他桌的酒客讲,吴掌柜每年在过年这段时间,下酒菜都会备的丰盛一些。
“倒是个良心商家,知道适当回馈顾客,不像万老头,人太直白了。”
铺子里的酒客有说有笑,吃着肉,喝着酒,聊着天,只要喝醉了不闹事,就能在这小酒馆过得舒舒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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