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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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黄衫格格的驯马术 (2-2)

就像雾姐能把自己捉到她的浮脚楼里,其实侠客肉搏哪里是剑士的对手?

不过雾朦纱第一个追随兰迪,自降身份,甘愿做兰迪的侍女。

在高花镇的时候,还杀死扶桑狙击手,救过自己的命,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

结果自己女人收了一个又一个,不免对雾姐冷落,雾姐也一直无怨无悔,所以兰迪是半推半就被雾姐捉走的。

格格的情况也差不多。

敏敏特穆尔追随自己,始于铁锅皇帝的赐婚,真正死心塌地跟着自己,还是自己从鹿先生手里救下她以后。

黄衫格格原来可是朝廷负责情报的狠人,出了名的艳若桃花,心如蛇蝎,脾气暴烈。

因为自己对格格有恩,又多次救了她的堂弟铁锅皇帝。

如今整个游牧边疆省都是兰迪的势力范围,聂提督率领一个加强团驻扎在那里。

因此格格一直收起她的脾气和小性子,低声下气地讨好自己。

又肯以公主之尊,放下身段,肯和其他侍女一起在仙机空间里侍奉自己,小心谨慎地违背本性已经很久了。

如今时间长了混熟了,终于脾气爆发,在兰迪看来这是好事。

格格又不是纯以色娱人,手底下还替自己管着一个庞大的私人情报系统“萨日娜”,为自己的事业贡献不小。

格格其实算是自己的同事,大家还是以本来面目相处比较好。

兰迪被拖进帐篷,格格并没有给他解开捆仙绳。

而是拽出出一根马鞭,在手里拍着,笑眯眯地看着兰迪。

这到不是什么法器,而是小蛮顺手搭配着蒙古包给创造出来的。

“烈马被捉来了,要想成为坐骑,不抽两鞭子是不肯就范的,对吧?”

“啪!啪!”

格格对兰迪施展了游牧民族传统的“驯马术”……

收服了烈马后,当然是用来骑的。

当初从潭州去石兰冲,三毛第一次骑马,亨利曾经教导过三毛,骑马嘛,不要坐实在马上,那会颠坏的。

要用双腿夹住马背,身体微微悬空才行。

按理说,格格作为标准的游牧民族,汝阳王的女儿,木华黎的后代,骑术应该不错的。

果然,格格在驯服了烈马后,踮起脚尖,提起裙边,上马的姿势很优雅。

不过骑马的姿势却很外行,猛然踏实地一下子坐到了马鞍上,一脸的满足,哼起了敖包相会。

烈马很不服气地反击,格格又啪啪地甩起了马鞭,进行凶狠的镇压,当然这似乎不止是马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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