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韩成知道今天就是周升龙的武者宴举办之日,但周升龙没有给他送请柬,而他也不关心此事,所以一切照常。
吴朋倒是去了,范昌明对此愤愤不平,说什么狗比人更有面子。
但韩成却是无所谓。
他还是更喜欢站桩,每一滴汗水都代表每一分收获。
而且他实在不明白范昌明为什么会这么在意,难道去了周家的宴会就能跟宴会上的宾客一样取得相同的地位吗?
但韩成不在乎,吴朋在乎。
与此同时。
吴朋跟在周升龙的身边,在门口一起迎接赴宴的宾客。
在他们身后,一块写着“周府”二字的烫金红木牌匾高高挂起,似乎在彰显周家的地位崇高。
其实说起来吴朋只是充当一个小厮,跟在周升龙后面提一些贺礼,真正的C位自然是他主人的。
此刻。
周升龙良好地彰显出他的教养,迎来送往皆是迎刃有余,没有浪费他每年上千两的礼仪训练费用。
“叔父您能来真是太好了,家父最近一直在念叨您,今天可得陪他好好喝两杯。”
“邱云兄好久不见,什么?你说我这么快就突破了真是天赋过人?过奖了,我也只是勤奋而已!”
……
此刻周升龙笑容满面,整个过程都显得温和有礼。
吴朋目光火热地看着这一切,看着周升龙英姿勃发,举手投足之间皆是贵气,顿时与有荣焉。
“只要跟着他,我就能过上好日子!”吴朋如此想道。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穿的衣裳,这是三等蜀锦,一匹布就要五两银子,虽然这只是周家下人穿的,但比起他以前穿的破布衣裳至少贵上十倍。
他又想起最近吃的精米饭,一碗饭比一斤肉还贵,但他现在却能吃到撑!
种种福利已经冲昏了他的眼,让他对眼前的人死心塌地。
“哼,他们都笑我当狗,但他们却不知道狗吃得比人还好!”
“他们是人,却过着狗的日子;我是狗,却过上了真正人的生活。”
“只要有好处,就算当狗又有何妨?我不后悔!”
吴朋目光坚定地说道。
不久后。
宾客终于到齐了,然后宴会便开始了。
在宴席上,吴朋有幸得到一个坐的位置,虽然只是敬陪末座,但他仍然非常满足。
他看着桌子上的菜,仿佛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似的,整个人都傻眼了:
“这是汉白玉珍珠,一颗就要三两银子!”
“这是凤穿龙肚,由乌珍鸡和鲟鱼龙的龙筋熬制而成,这一小碗至少五两银子!”
“这是金龙麟,由专门豢养的药鱼之鳞烹饪而成,并且只取最精华的三块鳞片,一道菜至少要杀上百条鱼……只可惜这里只是次品,由除了三块精华鱼鳞之外的其他鱼鳞烹饪而成。”
每上一道菜,吴朋都会在心里默默地估算出这道菜究竟值多少钱。
吴朋越看越惊讶,同时有一种浓浓的自豪感——我能够参加这么高端的宴会,这说明我也是一个人物了!
念及至此,他更坚定了当初的选择,觉得给周升龙当狗的决定没错。
他开始更坚信这点。
然而有意思的是,这桌宴会的其他客人都露出不满的神色,心道:“这是哪里来的土包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周府也太失礼了,竟然把他安排在跟我一桌,凭白拉低了我的档次!”
但吴朋却对此一无所知。
他并不知道,维持表面上的体面,也是他所向往的上等人的潜规则之一。
所以就算别人嫌弃他,也只会藏在心里,默默地看着他、鄙视他,就像是在看一场猴子的滑稽表演。
与此同时。
血衣盗和楚云悄悄地出现在周家的后院,在楚云的带领下,他们顺利地达成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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