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官一声令下,咣!咣!咣!咣!
二十多人脚下台凳被踢碎,这些人晃空,在空中扭动。
格兰特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不能呼吸。直到那些挂在绞首架上的人不动了,直到尼鲁十四世离去,直到民众散去,直到军兵开始收尸和驱赶,这时格兰特才终于回过神来。
格兰特出身于银省一个小乡村,天姿聪颖。家里本来很殷实,后来因变故家道中落,家人用尽了最后一点钱给了他一个能来到帝都的机会。他如初出大山的井底之蛙,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见过,从乡村的天才成了碌碌无为的二级生。
在学院攻读时,巧遇有姓氏的贵族爱尔玛,想尽心机,用尽了办法,终于把她追到了手,也同时得到了“佩雷斯”这个姓氏。再之后结婚,再之后二人生下了孩子,小杰克。
但是,身为平民的格兰特,千方百计的跳入贵族圈之后,却发现这不是他想要的。有时候,他会觉得睡在旁边的爱尔玛只是自己的一件工具,他不爱她,但也绝不厌恶她,凭心而论,爱尔玛绝对是他没有爱意的人里最好的人。她为人和善,又能吃苦耐劳,自己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她经常抱怨家庭贫困。可是一个男人不能封妻荫子,还不许女人抱怨吗?
格兰特打心眼里想让妻子儿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可奈何自己所在只是低等贵族圈,尔虞我诈,弱肉强食。自己成了花环王后的性工具,妻子儿子因此被杀,心中的梦想破灭了。
尽管人生的打击一浪高过一浪,格兰特仍觉得自己是个强者,他没有自甘堕落,像他不争气的老爹一样借酒浇愁。他收集线索,用一年的准备时间,杀死了仇人尼鲁十三世,能秘密的手刃仇人这件事,是格兰特最痛快的事儿了,这件事,世界上只有自己知道,不,还有布里奇斯……
再之后,事业蒸蒸日上,尼鲁十四世对自己无比依赖,老王所有政治势力的清洗工作要在几年内完成,马休负责着监查工作也就是“破”,自己负责帮新王构架新的政治体系,也就是“立”,这是绝对内臣才能做到的事儿。
无数的金银财宝,无数的美女奇珍,送上门,自己看都不看,格兰特不爱钱,他只爱钱能做到的事儿。
其实,人们并不讨厌特权,人们只讨厌自己没有特权。
人们也并不讨厌不公,人们只讨厌自己处于不公中不利的一端。
一个三品的官员,却比二品署正都要有实权,凭自己的圆滑才干,格兰特成了政坛上最红最火的人。
他以为,自己已经实现了从低级贵族圈向高级贵族圈的本质性越迁。
他以为,这一次,一定和上次从平民到小贵族有着本质不同。
可是,都他妈一样!
命运还是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今天白天,那个高高在上的国王手中。
他们让我生,我就生;
他们让我死,我就死;
他们让我升官,我就升官;
他们要我贬黜,我就必须贬黜;
最可怕的是,格兰特想到这里眼睛一抽——
他们要我爱,我就要去爱;
他们要我不爱,我的爱人就要死!
朗月当空。
是夜,格兰特的古堡,卧室,黑暗之中,格兰特坐在桌旁,滚滚热泪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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