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站在屋内,看向摩托车队的方向。
虽然隔着墙什么也看不到,但他却仿佛看见了摩托车队的人,在杀完活尸后又狞笑着杀向幸存者的画面。
足足十秒后,他才吐出一口气,闭上眼自言自语道:
“我不是救世主,我也不是执法者。我只是个同样对同类拔刀的普通人。”
“末世自有其秩序,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这话,有人说得,自然就有人做得。”
“虽然,枪会走火,还会炸膛。但可惜,那人不是我。”
王烨睁开眼,放弃了跑去杀光摩托车队这群反社会分子的危险想法。
一来,这是不自量力;二来,会耽搁回家的时间。
除非麻烦上门,否则他不会主动惹麻烦。
天大地大,回家最大。
不过现在,捡装备可以是最大。
三个人里,当先那人拿的是钉锤,黑衣男拿的是插在PVC管里的剔骨刀,最后那人拿的是插在PVC管里的杀猪刀。
PVC管里灌了沙子,然后将武器插上去后牢牢扎紧,虽是自制的武器,但手感其实还蛮不错。
就是王烨不会长柄武器,拿来打不懂得躲闪的活尸还将就,打活人就有点手生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好武器,可以把晾衣叉淘汰了。
晾衣叉虽然是不锈钢材质的,但里面中空,已经被血衣活尸打弯了。虽然王烨后面将其掰直,但毕竟不复从前。而且其手感,也不如略带弹性的PVC管好。
将水果刀插回右腿刀鞘,再将钉锤放到左侧的书包侧边袋里,然后又去厨房里拿了把比较狭长的剁肉刀。
其实他书包副袋里还放的有两把菜刀,但之前他骑自行车,拿着菜刀很不方便,就只能一直扔书包里了。
而且用菜刀切菜还好,拿来砍人就很别扭,容易抓不住脱手飞出,还不如水果刀实用呢。
想到这,他干脆将那两菜刀从书包里取出来丢掉,把剁肉刀用洗脸帕包住后丢进书包副袋。
然后他从地上之前被黑衣男慌忙下乱甩一通的杂物里找到水果刀——并非是带刀鞘的水果刀,而是折叠的那种。
将折叠水果刀揣进裤兜,王烨继续扒拉三人的装备。
套在腿上的防具他没要,嫌弃影响灵活。但是把教科书卷起来套在手臂上的简易防具,他则是毫不客气地拿来套上,裹在外套里。
至于头盔,他选的是最先被他突击杀死那人的头盔——死的最快,也最干净,没有乱吐血喷血之类,擦一下就能继续用。
再将随身携带的现金与零食拿走,这几人便再也没用了。
不,还有最后一个作用。
王烨将三人尸体都搬到了佛堂门前,摆放成了跪地磕头的姿势。
“虽然你们生前不是个体面人,但死后也还是能体面体面。”
重新洗手并换了新手套后,王烨背起书包,拾起两把长柄武器,开门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远处,摩托车队那只剩十来人留在摩托车附近,其他人则是分散着去杀幸存者去了。
而王烨这边,或许是因为已经有三个人过来,并没有别的人往这边走,留守的人也没有特别在意这边。
见状,王烨甚至下意识地浮起冲过去杀掉留守那十来人的危险想法。
很危险,真的很危险,绝对是尸蛊在影响我!
王烨甩了甩头,不再想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翻出院墙,顺顺利利地来到院门口的两辆摩托车旁。
两辆摩托车上的钥匙都还没拔,只能说那三人真是狂妄自大,也不怕被人抢了摩托车就跑。
王烨挑了辆个头更大的摩托车,开始启动。
当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时,摩托车队的其他人才看了过来,继而发现不对。
但已经晚了,王烨骑着摩托,眨眼便甩了其他人一大截。就算他们想追,也注定追不上了。
王烨驶向铁路,接着沿着铁轨驶向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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