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刘浩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京城市场的需求便是摇滚乐。
并不是所有的唱片公司有远见,也并不是所有的唱片公司会冒险。
“要不要拿出几首摇滚歌曲来,其实还有些摇滚歌曲的勉强合适的,或者放一首也关系...”
唱片专辑曲风不一会极大影响专辑销量,所以刘浩选择的歌曲都是关于校园,爱情,理想的,曲风也是节奏舒缓的流行音乐。
因为刘浩现在拥有的摇滚音乐数量是不够一张专辑的,所以刚开始刘浩没有想搞一张摇滚专辑。
不过现在做一点妥协也没关系,拿出一两首摇滚乐来也没关系。
但其实也有一些中小型公司对刘浩产生了兴趣,甚至兴趣还不小,刘浩大哥还带着刘浩去过面试。
但让刘浩有些大失所望。
这年头歌手出一张专辑唱片,销量想要卖得好,除了唱片质量外,更重要的就是宣发宣传。
后世你推出了一首歌,只要质量过硬,经过互联网的发酵,层层传播,不需要太多的宣传,很容易就火爆起来。
而现在宣传渠道的有限,而且渠道大多也都掌握在那些唱片公司的手上,宣传也需要大量资源,费时费力费钱。
唱片公司掌握着资源和渠道,歌手的包装,唱片的制作,发行,宣传,几乎完全依托于唱片公司。
一个歌手能不能火,能不能长时间的火,很大程度上是决定于唱片公司的。
所以,绝大部分唱片公司和歌手之间,唱片公司是占绝对主导权的。
成名的歌手还好,宣传投入在产生收益间的比例小,唱片公司和气生财,不敢压榨的过分,甚至为了对手防止挖角,会想办法用尽手段拉拢讨好。
像刘浩这样的新人歌手,唱片公司可不会那么客气。
唱片公司给新人的合同,几乎和卖身契没啥区别。
年纪稍大的新人歌手签约不低于五年,像刘浩这样年轻又有点潜力的往往十年以上甚至更久。
签约合同也是利于唱片公司。
若是你毫无价值,他们能随时将你如垃圾般丢弃。
稍有价值,他们会想尽办法将你的价值压榨干净,稍有不满,他们能随时将你雪藏。
你想离开?即使你被狠狠刮了一层皮都可能不能如意。
不公?一切都是按合同办事而已,谁叫你当初签了合同的。
新手专辑分成收入歌手只能拿1%-5%,商演和其他收入也是唱片公司拿大头。
签约合同以包装培训为由,更是没有准确明说何时会为歌手制作发行专辑。
更重要一点,创作的歌曲版权是公司的,公司采纳之后才会分一笔买断费,而且优先提供给公司的成名歌手。
合同处处都是陷阱,比如签约合同以包装培训为由,合同里不准确明说何时会为歌手制作发行专辑,而这只是在你出专辑的关键时候卡你,让你乖乖就范。
这样的合同,拥有未来眼光和“创作”能力的刘浩,是绝不可能签约的!
也许刘浩不在乎专辑唱片一时的收益,但是创作的歌曲版权绝不能放给唱片公司,一定要捏在自己手里。
这年代网络还没兴起,歌曲版权变现的方式不多,价值还没得到充分的认识。
但刘浩对歌曲版权的价值清楚的狠!
歌曲版权这才是真正的金鸡,还能一直产蛋。
后世周胖子迟迟不发新歌,但是每年光从老歌的版权收益中,都能收获数亿。
发新歌那么辛苦,一直拖着就行…..
所以大哥帮自己寻找签约公司的时候,刘浩一直向大哥嘱咐过,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一定要捏在自己手里,否则自己不会和唱片公司签约。
虽然大哥并不完全理解刘浩为啥会对歌曲版权如此执着,但会尽力满足刘浩的要求。
伯乐会有,但是为刘浩打破游戏规则的伯乐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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