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地上的脚印,被树枝蹭到的皮毛,新鲜的粪便,被啃过的野草……
搜集起来的信息已经能够在大脑内建立基础的画面,猎物的体重大约在四百公斤左右,某种野鹿或者野马,根据蹄子的大小,加上那个体重,一脚踢死野狼都不成问题。
衣物被树枝划破,索性就直接脱掉上衣,扫了一眼地图记住大概地形,找了棵有树洞的古木,将背包一股脑塞进去,再随便用干草堵住遮好。
“还是这样舒服。”
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束缚,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感官。
食物对他来说是最好解决的问题。
将头顶伺机待发的三角头小蛇抓住,只有手指粗细,看起来还没出生多久,直接放进嘴里,大口大口的咬碎,连着内脏与鳞片一起吞下。
像这种不好消化的食物对他的肠胃来说,需要的时间会比煮熟的牛肉排长一点。
需要大约一分钟左右。
继续追着猎物的足迹,身边出现的小动物越来越多,大多数都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杨文若就被他吓跑。
脚印的湿痕越来越重,代表了猎物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唔——”
就在杨文若正要找到猎物的时候,一声厚重的长鸣划破寂静的树林,接连串的飞鸟被惊到逃离,清亮的眸子穿透细密的丛林,发现了正在靠近的捕食者。
杨文若也在下一刻看到对方大概的样子。
那是只比马矮一头的野驴,浑身上下看不出一点赘肉,身体尽是肉色,没有一点毛发粗壮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皮肤下的肌肉形状完美,纯天然的健壮令它看起来异常彪悍。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变异动物,但是对方最少在感官上远超自己。
“哈——”
吐出一口兴奋的热气,杨文若想要试试对方一撅蹄子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伤害!
野驴的眼中也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立刻做出反应——转头撒腿就跑。
弱小的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往往会更加敏感,因为那些不敏感的都已经死掉了。
它的本能告诉它打不过那只盯上自己的动物。
必须得跑!
它这一身肉就是这么跑出来的,毛发稀疏带来的良好散热令它在耐力比赛中胜过自己遇见的所有捕食者,所有想要吃掉它的捕食者在三十秒内必定被它甩掉!
四只蹄子在泥土中踏得飞起,碎成小片的树叶和肮脏的淤泥四溅,还未落下,就被另一只脚掌继续踩回土中!
五十米的距离几乎就在一瞬间被拉到最短,四肢着地的杨文若手脚并用,如猎豹般的重复身体收缩伸展过程,以此来达到最快的移动速度。
普通人类的速度是一百米九秒。
并非人类跑不出更快的速度,而是身体的散热结构决定了人类无法做出那种移动。
杨文若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身体会在能力下渐渐适应这种状态,打开毛孔,肉体即使运转到极致也不会因为温度过高而晕倒。
所以——
“抓到你了!”
纵身一跃,最后两米距离在一次跳远中被拉近为零。
身体落到野驴身上,顾不上它的挣扎跳动,双手举起,握成拳头将大拇指伸得笔直,对着野驴的耳孔神经最为细密的地方用力刺下!
连惨叫都无法发出,三百多公斤的野驴瞬间毙命。
将手指从野驴耳中慢慢拔出,上面沾着的是灼热粘稠的血迹,食欲大开的血腥味弥漫开来。
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杨文若觉得味道还不错。
他在扑到它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只野驴不仅速度快,而且皮糙肉厚,想要瞬杀才选择了这个方法。
如果这一击没有杀掉它或是重伤,恐怕就要追上一段时间。
现在,该是享受战利品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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