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在前面的敌人,立刻人仰马翻。
大戟仿佛稻草一般随意挥舞,如夭龙,似飞凤,或刺或戳,或斩或削,灵活异常。
对面休屠胡人,沾之即死触之立亡。
所过之地,一片血雨腥风,残肢纷飞。
转瞬间,便杀出一条血路,随后跃马挺戟,直入敌阵深处。
身后三千骑兵,先是弓箭齐放,三轮后,亦拍马挺枪,紧紧跟随吕布,肆意冲杀。
吕布一马当先,三千精骑相随,不一会,就在数万敌军中来回穿梭了好几遍!
丁原亲眼所见,曾经和他厮杀许久的某休屠悍将,在吕布戟下,竟然一合也未挡住!
大戟飞扬,无论面对什么敌人,都是一戟落马!
正如丁原适才所闻。
‘贼数虽众,不过乌合之众罢了’。
‘贼人虽凶狠,然于布而言,不过插标卖首之辈耳!’
‘便是百万大军也枉然,吾取其首级,如探囊取物也’
真正说到做到!
没有半点虚假!
一炷香时间不到,对面的休屠胡人便惊慌失措,再无战心。
慢慢的,开始出现逃兵,随后,溃逃之势不断扩大。
终于,所有休屠胡人战心全无,个個胆战心惊,尽皆向外奔走逃散。
“好!”
丁原看的热血贲张,大喝一声,随即下令全军掩杀。
汇合吕布的三千人马,两军联合,对休屠胡人展开了长达两个时辰的追杀。
最终,天色将黑时,斩首三万而归。
“经此一役,并州平矣!”
看着这次的战果和缴获,丁原心怀大慰。
休屠胡人遭此大败,主力尽丧,已然没了再战之力,他算是完成了朝廷的使命。
战后,丁原摆宴招待吕布与其麾下将领。
“此战多亏奉先来援,老夫敬你一樽!”
举起酒樽,丁原向吕布感谢道。
“应该之事,布不过尽本分耳,岂敢劳使君言谢!”
吕布连忙起身,向丁原拜道。
“勿须多礼,勿须多礼!”
丁原笑容满面,摆手说道。
顿了顿,看着吕布那绝世容颜,想起昔日听到的传闻,好奇问道:
“今日之见,方知传言不虚,奉先不愧‘战神’之名,据闻还精通经典,尤其擅长《易》书,可有此事?”
“使君明鉴!”
吕布拱手说道:
“布自幼熟读经书,对诸子百家确有了解,不过年少识浅,尚谈不上精通二字!”
“至于《易》书,乃布喜之耳,故时时阅读,却不敢说擅长也!”
谦虚点,是必须的!
夸奖和褒扬,是让别人说的,可不是自己夸自己。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种事,只能是自取其辱。
这一点,吕布自然知道。
所以,他表现的很谦虚。
“好,好,好!”
听了吕布的话,丁原连连说好。
吕布一表人才,不仅在战场上勇猛无敌,更兼饱读诗书,熟知经典,且礼仪周全,态度恭顺,让他越看越是喜爱。
看着吕布那俊美的容貌,威严霸气的脸庞,丁原心下赞赏,喜爱之心愈盛,当下说道:
“吾膝下儿女无才,若能有奉先这样的儿子,他日九泉之下,老夫亦能瞑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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