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走了几天,陆微芒带着两个弟弟,程默带着程金,互相鼓劲儿,又互相扶持。干粮吃完了,就让程默看着三个小的,她去一旁路边山上打猎,荒蛮之地,两个人一个值上半夜,一个睡下半夜。
都说最深厚的友谊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他们也算占了其中两条。
看着眼前高大的城墙,城墙上大大的“南阳郡”三个大字,在太阳下醒目非常。
“我以为你要去沛郡。”
程默扭头看向身旁已经和自己一般无二,行似乞丐一般的装扮,青白的皮肤本来在丰县吃饱喝足几日逐渐变得粉白,现在经过半个多月的餐风露宿,又恢复了发青的状态。
陆微芒看着高大的城门,心中高兴,“我们总不能一直流浪,在这世道中,如同走钢丝一般,天天提心吊胆,干脆走远一点,重新开始。而且,我特意来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有我们安身立命的根。”
她在丰县仓库中,搬运了半个月的粮草,知道是给霍将军剿匪用的,而且霍将军于他们离开丰县的十日之前,已经开始大军推过。
她们的行程就等于跟在霍将军大军过后之地,所以这一路上格外安宁,连一只兔子都没见到,动物都会趋吉避凶,远离战场,更别提乱七八糟的人了。
而且她坚持来南阳,也是因为在点心铺子受到的启发,这个时代,白糖似乎是十分金贵的东西,同样是蔗糖的黑糖却很便宜。看来,不管什么时代,颜值都是很重要的。
既然晶莹如雪的白糖那么金贵,那比白糖更加剔透更甜最重要是颜值更高的冰糖,岂不是奢侈品?
本来陆微芒有了这个想法,第一感觉就是在丰县开始创业,毕竟那里离她老家不远,而且县城的人,很多都认识她,她想着这样,自己会不会能更有保障一些。
但是没想到刚刚有了希望的前路,就在她收工那天被彻底击碎。可能也是因为她太有名了,所以人人都知道,她不过是带着弟弟来县城讨生活的“外人”,如同没有根底的浮萍,看着热闹,却不堪风雨,而且县城毕竟还是小地方,她心中的创业,还是要来到有金贵白糖卖的府城才能施展。
毕竟连白糖都卖不动的县城,更加卖不动冰糖。
整理好心情,几人随着人流,进入府城之中。
战乱刚歇,人口稀少的成为了珍贵资源,能活着就好,也没有什么路引规定之类的东西约束。
五个萝卜头,虽然让城门口的士兵多看了一眼,却还是顺利入城。
城里城外仿佛两个世界,一进城门,郡城的繁华就一次响在耳边,这是独属于人群的热闹,只有人口繁盛的城池才会产生。
陆微芒再次感受到熟悉的仿佛前世的热闹感,晃了一下神,就带着几人,找了一条路径直往前走。
仿佛一滴水滴入水池般,悄无声息的融入这个南阳郡中。
陆微芒身上钱财有限,她有想做出一番事业,所以只能忍痛,掏出五百钱,租了一个独立的小院子,这院子只有三间正房,但是大大的厨房,和院后的一口水井,让她很是满意。
租下院子,陆微芒和程默,带着三个小的,置办了最基础的生活用品,还买了些粮食。
回到小院儿,众人轮流洗漱之后,灶上的米粥也熬好了。
在空荡荡,甚至还有些杂草的荒芜的小院儿,几个孩童相视一笑,吃上了不知多久没有吃过的,自家厨房熬的粥。
晚上默契的没有多说什么,栓好院门,各自回屋,沉沉睡去。
一路的颠沛流离,不止是身体上餐风露宿,还是心里那种空落的感觉。
现在终于有个“家”了,虽然破财荒芜,总算是有了落脚之地。
人们对“房子”的渴望,就是在于它给人带来的安定感。
沉沉的一觉过去,等几人醒来,已经日上三竿了。
陆微芒用厨房的灶火热了一下昨天剩的粥,就开始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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