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龙剑,王阑夜曾经的御用佩剑,龙贯庭十岁的时候去天府城玩,特别喜欢这把剑,在后花园里拿着这把剑上劈下砍的玩了好几天。
小男孩都喜欢一些兵器类的东西,龙贯庭要回月牙村的时候,王阑夜把这把剑送给了龙贯庭。
国君佩剑的意义,龙贯庭到现在也不是太明白,他只知道这把剑很有气势,一直爱如珍宝的收藏着,直到现在。
手里拿着升龙剑,身后背着行李包,龙贯庭兴高采烈的走出家门。
王阑月早就等在门口了,见龙贯庭出来,问了一句:“吃早饭了没。”
龙贯庭一脸兴奋的,哪还想着吃饭了,摆手说到:“不吃了不吃了,江湖儿女不拘这些小节。”
这时候,里正秘书牵来了两匹马。
一匹黑马,浑身毛发铮亮,只有四个蹄子处是雪白的毛,这种蹄子上有白毛的马有一种说法,叫马踏祥云,自然生长的马能长出这种毛色的万中无一。
这匹马的品种叫做鬼马,是很稀有的品种,比汗血马更加难得。
传说中,鬼马终生只认一主,主人必须是从马驹时就开始喂养鬼马,若是鬼马在马驹时总是由不同的人喂养,鬼马就终生不会认主。
这只鬼马是龙贯庭十三岁的生日礼物,也是王阑夜送的,取名叫锄头,龙贯庭养了锄头快五年了,锄头早已认主,已经认主的锄头相比马驹时候好养的多,随便谁喂都可以。
龙贯庭身上所有值钱东西都是王阑夜送的,龙贯庭每到生日的时候总会庆幸自己有一个好舅舅,至于亲生父母,毛都不给自己买。
从小到大,龙贯庭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打记事开始,就捡别人剩的衣服穿。
王阑月总是敷衍他说:“小孩子身体长的快,买好衣服没穿多久就穿不得了,等你长大了妈妈给你买好衣服穿。”
看着每天锦衣玉服的母亲,在看破衣烂衫的自己,龙贯庭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母亲亲生的,比自己家穷的人家,都给孩子买新衣服穿,自己从小到大就没穿过新的。
现在龙贯庭穿的已经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衣服了,虽然难免一点土气,但是洗的很干净。
龙贯庭拉过锄头的缰绳,问秘书道:“另一只马是给我换着骑的吗,不用了,锄头脚力好,用不着换马。”
秘书一副职业化的笑脸回答龙贯庭道:“这匹马是牛老爷的马,牛老爷和您一起去国风城。”
牛老爷,村里哪来的牛老爷?
龙贯庭正在纳闷的时候,只见远处一大堆人乌泱泱的向这边走来。
走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还在被龙贯庭批斗的牛牧,旁边跟着他的媳妇韩戎,后面还有他的丈母娘刘寡妇和一众家人。
龙贯庭很是诧异,对王阑月抱怨道:“不是我自己走嘛,怎么还跟个老牛头,我才不和他走。”
王阑月伸手揪住龙贯庭的耳朵往下拉了拉,对着龙贯庭小声嘀咕道:“这个牛酸家里有钱的紧,和他在一起你一路的盘缠就能省下了。”
听了这话,龙贯庭一脸兴奋,虽然自己家世显赫,可是谁又能明白龙贯庭心里的苦,自己过的都不如平民百姓家的孩子。
别人家的孩子没钱了还可以去打工赚钱,可是自己在月牙村,想打工都没人敢用,都怕把里正家的孩子用坏了担责任。
所以,龙贯庭只能靠着很少的零花钱支撑自己的开销。
龙贯庭的开销也就是买根雪糕,买袋瓜子之类的,再多就支撑不住了。
一听能省下自己的盘缠,钱都花牛牧的,龙贯庭脸上乐开了花,快步上前握住牛牧的手寒暄到:“牛叔,我都等你很久了,你怎么才来啊,前些天的事都是小侄不懂事,给您道歉了,我们也是不打不相识是不是,不打不相识。”
龙贯庭本想牛牧会上来那股酸劲奚落自己一番,哪知道牛牧反手抓住龙贯庭的双手感叹道:“贤侄这是说的哪里话,你是月公主的儿子,肯叫我一声叔真是给我脸上贴金那,早知道你娘是月公主的话,拿出我全部财产建设这国风城又如何啊,不打不相识,贤侄说的对,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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