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种可能,冬天用电吹风一样会损伤发质?”
“冬天没办法呀,湿着头发出门就结冰了,而且就算在家,也很容易感冒的。”
沈周拢了拢自己利落的短发,道:“要不然你也剪个我这样的发型,不管冬夏都干得快,而且很省洗发水。”
“……不就是短发嘛,我完全驾驭得住。”
“我还没见过你短发的样子呢。”
“因为我就没有留过短发。”
“为什么不试试呢?”
竹西眉头一皱:“你觉得我留短发会好看吗?”
沈周认真说道:“你长得好看,而且脸型就是标准的鹅蛋脸,留什么发型应该都不错。”
“也不是不行,看我心情吧……说不定哪天就突发奇想去剪了短发,到时候你可能一下都认不出我来。”
“不可能,你化成灰我都认得。”
“……你说的啊,要是我哪天真化成灰了,你要是认不出来我,我就天天趴在你床头给你加深印象。”
“哎……别整这些怪吓人的,赶紧打卡上班去吧,一会儿迟到该扣工资了。”
竹西看了眼时间,还有五分钟就八点了:“不跟你扯淡了,我得赶紧去打卡,全勤可不能断。”
“加油池早早!”
目送竹西跑进学校,沈周不紧不慢地回到书店,这会儿没什么事,他只能玩玩手机。
天气预报弹出来一条暴雨蓝色预警,说今天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会有强降雨,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赶紧下雨吧,要不然都闷死了。”沈周最不喜欢的就是夏天下雨前的那段酝酿期,只要下大雨,那就肯定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闷热,这种热和夏天阳光晒着的热不同,这种热给人一种呼吸不动的感觉,好像全身的细胞都停止了工作,整个人仿佛置身密不透风的蒸箱。
现在就是这样,明明没有太阳,可却更热得人心慌。
沈周早早地把空调打开,这种难受到窒息的感觉才散去。
毫不夸张地说,在夏天,沈周的半条命都是空调给的,要是没有空调,沈周恨不得直接去死。
以前住在乡下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即使是夏天好像也没有现在这么热,只要在床边放一台风扇就能安睡一整晚;现在不行了,空调温度调高一度就能明显感觉到身体受不了。
懒人改变生活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因为怕热,所以发明了空调;因为不想出门吃饭,所以就有了外卖行业的兴起;因为能用手机看书了,所以来书店买实体书的就少了……
当然最后一个是沈周不愿意看到的,他的书店开在学校对面,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所以才能在刚开业两个月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开始有每月三四千的纯利润;换做那些位置不太好的实体书店,他们的生意其实并不那么好做。
电子书兴起势不可挡,但仍有很多人会选择传统的实体书;阅读时看着屏幕,和翻动纸张,这两者的感受是天差地别的;带着油墨气息的纸张拿在手里感觉就是很不一样。
想着想着,沈周突然灵光一现,既然人们都愿意更方便的生活,那为什么我不给他们提供便利呢?
夏天这么热,就算有人想要买书,但想到还要跑这么远可能就放弃了;这么做的人多了,书店的生意就少了,时间一长,那可就是很大的亏损。
“要不然也开通网店功能,让顾客们足不出户也能买到想要的书籍……不对,我好像忘了有跑腿这个职业,他们不就是代买东西的吗?那为什么从来不见他们来店里?难道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标志性东西吗?”
沈周疑惑片刻,也就想明白了,谁说跑腿也要像外卖小哥似的,穿着所属平台的衣服,全都是便装也说不定。
算了,不管了,搞这些花里胡哨的,还不如多去迎合顾客的喜好,对症下药才能挣得多。
没有了问题,沈周玩起手机就没了心理负担。
中午,竹西回来书店的时候,告诉了沈周一个好消息。
“秋露中学要举行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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