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真好看!”没有女孩子不喜欢鲜花,尤其是男朋友送的花就更喜欢了,竹西自然也不例外,惊喜地接过,又踮脚在沈周嘴唇上深深印了一下。
沈周舌头伸出去一半,对方却已经离开了,“快去吃饭吧。”
不懂事,哪有这样接吻的,印一下就跑能算接吻吗
“这是你第二次送我花哎,还是红玫瑰!”竹西回到餐桌坐好,玫瑰还被她拿在手里。
“又没人和你抢,一直抱着它干什么?”
“开心呀,你第一次送我红玫瑰,和教师节那一次意义不一样的。”竹西很清楚地记得教师节的时候,沈周给她送了一大束花,那是她第一次收到沈周送的花。
沈周只知道女孩子都喜欢花,却不曾深究过其中意义,早知道竹西这么喜欢,而且还有这么重大的意义,就多订一些了,九朵的话好像有些单薄下次一定!
“我也不太懂啦,不过你喜欢就好,先吃饭吧,今天做的都是你喜欢吃的。”
嗯,以后一定要多送竹西一些花,一个皮肤的钱就能让她这么开心,这才是钱应该用在的地方,买那些个鬼皮肤有个锤子用,游戏都不玩了,还尼玛出个好看的皮肤就好,这不是傻子吗?
哪里有哄女朋友开心来的实在。
“嗯嗯!”
竹西毫无形象地大快朵颐起来,沈周吃个三分饱,才问道:“秋子没有留你吃饭吗?”
“留了,不过窝哪里会留下,你做了这么多好吃的,窝要是不回来吃的话,那岂不是太辜负你的心意了。”竹西仓鼠一样,腮帮子鼓鼓的,给了沈周厨艺最大的肯定。
“慢点吃,别噎着。”沈周忍不住提醒道,无奈只好盛了一碗汤放在她手边。
等到竹西放慢了速度,沈周开口说道:“今天林玉来店里了。”
“林玉?她来做什么吗?”竹西没太在意,她对林玉是没有什么意见的,甚至偶尔也会和她闲聊几句。
“她因为一些事情辞了工作,现在没什么收入,口袋里也没钱,咱妈和她说可以来我店里打打零工,在她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也不至于饿死,我就答应了下来,把她就在店里当收银员。”沈周如实回答。
竹西小口喝着汤,咂了咂嘴道:“没问题啊,她和咱妈很熟,也是我们的朋友,帮她一把也是应该的。”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明天她就来上班了,反正店里平时也没什么事,我干脆就当个甩手掌柜。”
沈周知道竹西对待林玉的态度是什么样的,不过这件事还是要提前和她说一声的比较好。这也算是两个人共有的习惯了,不管是做什么决定,都会提前知会对方。
“想的倒是挺美,给人家开多少工资啊,让人干这么多活?”
“四千,比她在医院累死累活挣得多了些。”
有的时候并不能拿工资衡量一切,林玉在医院的时候工资虽然低了些,但那也是白衣天使,受人尊敬的到了书店就成了个收银员,打杂的,工资是高了,可社会地位无形之中好像低了一些。虽说每一个职业都是值得尊敬的,可和护士相比,后者就显得有些普通了。
当然对于现在的林玉而言,护士也好,收银也罢,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其他的就无暇多虑了。
竹西顿了顿,道:“这能够吗?她还得养着二郎神呢。”
“我哪里知道她的消费水平,之前听她说自己是月光族,虽不至于开口找家里帮助,却也是借着花呗的,不过看她的反应,应该也差不多。”
“工资涨了自然是高兴,够不够生活就另说了。”
“我和她说了,可以经常来我们这里,或者去咱妈家里蹭饭,没钱的话我也可以预支给她半个月的工资,总之不会让她饿着的。”沈周觉得自己已经做的可以了,总不至于直接把钱往她口袋里塞吧。以林玉的性格,她来蹭饭还是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的,沈周和竹西也不介意,无非是再添一双筷子而已。
要是直接给她钱,恐怕她是不肯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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