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早上八点,沈周晨跑之后,买了早餐回家,竹西也刚好洗漱完毕。
“我买了你喜欢吃的灌汤包和烧麦,快来吃吧。”
“来啦。”竹西从卫生间出来,把绾上去的睡衣袖子放下来,看着餐桌上冒着热气的早餐,食指大动。
沈周去阳台给格洛的碗里添了些狗粮和清水,它已经半岁了,虽说还是个小孩子,可饭量却是一点都不小,为了不让它的体型过于臃肿,必须要控制好每顿饭的量,不能再让它想吃就吃了。
反观格洛则是一脸没睡醒的样子,大早晨这么困,实在不是一只合格狗子该有的状态。
在它脑袋上轻轻一个爆栗,沈周回到餐桌坐下。
“这家店的烧麦真是一辈子都吃不腻呢。”竹西已经在吃着了,她已经连续一个多星期都在吃这家店的烧麦,每次吃都是不一样的感觉,都很美味。
“毕竟每天买回来的都是不同口味的再过几天就只能吃以前吃过的了。”
“这样啊不过我觉得每一种都很好吃,就算每天吃一次也不会腻味的吧。”
沈周不敢苟同,每天都吃同一种食物,在喜欢的东西也吃不出新鲜感了,不过万事都没有绝对,就像米饭,每天都在吃,十几年来却依旧很喜欢。
什么?你说吃米饭的时候更多吃的是不一样的菜?烧麦何尝不是各种各样的口味,也许竹西真的吃不腻。
要不然改天让老板再尝试尝试研究个新口味出来?毕竟不刷新世界观,怎么可能成长呢?
老板加油吧。
“我觉得你不会每天都吃的,因为我有时也会做早饭。”
“这是挺严谨的。对了,有一件事我觉得你可以考虑考虑。”
沈周咬了一口灌汤包,浓郁的汁水异常烫,他被烫的龇牙咧嘴,忙吸几口凉气。
“什么事?”
竹西咯咯笑个不停,这么大的人了吃个包子还能被烫到,“慢点吃。”
“它暗算我,不算英雄好汉。”
“它就是包子,你还能要求他什么呢?”
沈周:“”
竹西继续说道:“是这样的,因为现在每天早上天亮得比较晚,而且很冷,所以我觉得你可以不用起那么早,晚一点再去晨跑,吃饭,然后再去书店,你觉得呢?”
我也想睡懒觉啊,但条件不允许啊要是不勤加锻炼的话年少不知身体贵,老来那啥空流泪,为了性福生活,我还得坚持下去啊!
“我起晚了谁给你买饭,总不能饿着吧?”
“我自己可以去吃的嘛,小区门口就有早餐店,学校附近也有很多,我去学校的路上就能吃了,你可以不用那么麻烦的。”
沈周剥着鸡蛋,淡淡说道:“我就是想让你吃我买的,看着你吃饱喝足的满足模样,我就特别有成就感,一整个上午浑身都有劲。”
“”竹西不知道还说什么好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沈周这种行为比较贴切,这就好像一个小孩子认认真真把家里处处打扫干净,然后跑去妈妈那里说“妈妈,你看我打扫得多干净,是不是很厉害?”
如果能让妈妈满意,他就会很开心,反之就会很失落。
竹西不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只好动之以情:“其实你把早餐带到书店的时候,就不那么热了,我每次吃的都是温温的,这样对身体不好的所以还是不要这样了吧,你难道想看到我吃坏身体吗?”
沈周瞳孔地震,道:“为什么不早和我说?”
原来竹西吃的早饭一直都不是热的,这可让沈周愧疚得不行,他本来还为他的贴心沾沾自喜,没想到是竹西在迁就配合他。
我这男朋友做得也太失职了得想个办法才行。
“其实也是因为天气转凉之后才有的,因为从早餐店回书店,要走一段距离,这个时候就慢慢不热了。”竹西有点心虚,因为这段距离其实算不得远,步行两分钟都用不了,不过她打算夸大其词,就是为了不让沈周早上这么麻烦,多睡一会儿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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