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是什么?”竹西把头发捋顺,心头居然有点失望。
完了完了,我居然希望他买的就是那种衣服?我怎么也越来越变态了?都是被沈周带坏的,都怪他!
怎么办,我有点想穿竹西好生纠结。
沈周卖了个关子:“等你回家就知道了。”
夜晚七点,沈周准时关闭店门,和竹西一起漫步回家。
还不到十一月中旬,下过几场朦胧秋雨之后,春城的气温骤降,尤其是太阳落山之后,寒气瞬间席卷整座城市,用枯黄的树叶来宣告冬日的临近。
夜晚的温度更是低得离谱,沈周穿着毛衣依旧抵挡不了看似无力的晚风。
在双手冻僵之前,沈周和竹西终于是小跑回了家。
呼出两口热气,沈周的手终于是有所回暖,手心里竹西的小手却被保护得很好,很是温暖。
“好冷好冷!以后再出门就要穿羽绒服了,我这大衣加毛衣都有点扛不住了。”竹西跺跺脚试图驱走寒冷。
“又快到了我最讨厌的季节了”沈周一想冬天就在眼前了,心里就有些烦躁。这几年还好一点,以前还住在桃园镇的时候,每年冬天他的手就会长冻疮。这种东西简直不要太恶心,倒不是说有多难看,而是手长了冻疮之后,关节就不灵活了,不论是吃饭、写作业,还是玩游戏,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手冷的时候会助长冻疮的产生,手热的时候又会奇痒难止,总之是怎么样都不舒服。
沈周讨厌冬天,完全是因为讨厌冻疮。
以前也听人说过一些偏方,用盐水泡,用植物水泡,用辣椒油泡反正都没什么用,只能忍耐着,等待春暖时节冻疮自然消失。
后来住到城里之后,家里有了暖气,手上的冻疮才没那么猖獗。一直到现在,每年冬天手上或多或少还都会长一点,只是要比以前好很多了。
“我觉得冬天挺好啊,除了冷点,也没什么好讨厌的再说了,很快就通暖气了,家里很暖和的。”竹西就只是不喜欢下雨天,因为走在地上都是水的路上真的很容易把心态搞崩,你永远都不知道哪一块地砖下面会藏着污水,等你一脚踩上去,鞋子裤腿就全被弄脏了,真的很崩溃。
沈周老老实实说道:“冬天大街上姑娘们都穿的太多了。”
“你女朋友在这坐着呢,你说这话是不是有点不合适?”竹西斜斜盯着他,眼里多少有点怨气。
“就是一个大多数男生的最单纯的想法而已,不过并不包括我。”
竹西冷笑道:“你就能独善其身?”
“没办法,作者就是这么安排的。”
“好吧我要去洗澡了。”
“嗯,我去拆快递。”
竹西本想和他一起拆的,可换洗衣服都抱在怀里了,想了想还是选择去洗澡。
客厅里,沈周两手一使劲,快递包装就被暴力撕开,这也多亏这两天撕丝袜积攒出来经验了,这会儿撕快递包装才会这么得心应手。
一件一件把所有衣服取出来,沈周也终于知道这几件衣服为什么会买这么贵了。首先自然是品牌效应,一件稀疏平常的东西,经过包装就成了备受追捧的奢侈品。现在市面上很多世界名牌出品的小物件,价格高得离谱,哪怕这物件并没什么用,可以就有很多人为其买账。说到底也不过是买的品牌,买的面子,要让别人知道我家用的塑料袋都是世界名牌,价值千金,这话说出去都觉得厉害。
其实就是周瑜打黄盖,品牌商知道谁的钱好赚,就玩点花活,搞点噱头方便吸金买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明知这个东西没用,但还是会买,好像用了世界名牌就真得高人一等。
也许是有钱烧得吧沈周也只能这么想,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当然这些只是特例,名牌能成为名牌,自然是有道理,一分钱一分货也是自古以来的道理。
竹西的这几件衣服,单从手感上来说,就已经让人觉得很值了。和这几件衣服一比,沈周简直觉得他所有的衣服都和粗麻烂布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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