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平地还能摔倒,本来脸上的淤青都还没好,这下更严重了。”竹西往沈周脸上涂着药膏,还忍不住埋怨。
沈周真是有苦说不出,他总不能说是看了太刺激的东西,一下子气血翻涌,导致头晕目眩才摔倒的,这样也太没出息了点。
“平地摔怎么了谁还没有个脚滑的时候。”
竹西在淤青位置轻轻按揉着,提醒道:“下次就别摔脸了,我怕你毁容。”
“毁容倒不至于,再说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老是摔倒。”沈周还记得沈妈以前说他小时候学走路都比同龄人要快一些,大多数婴孩一岁多点就可以独立行走了,而沈周还没满一周岁,就已经在家里到处跑了。
有这么强的肢体协调能力,想要平地摔都没那么容易。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今天这次摔倒就是再给你提醒,让你不要太掉以轻心。”
“今天是有原因的好吧。”
“什么原因?”
“算了算了,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时间不早了,我们赶紧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竹西捧着沈周的脸,确认每一处淤青都已经涂上了药,这才说了句好了,然后把药合上放在茶几下面。
“快回房间啦!”
“别推我啊”
“先别撕,还没到卧室呢!”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
沈周哼着歌一路小跑到书店,气温降下来之后,晨跑就变得很舒服。
得益于前些日子的锻炼,沈周已经把晨跑路线进行了修改。以前是在小区楼下来回跑,现在则是从家直接跑到书店,然后再吃早饭。
相比之下,修改之后的距离是远了些,不过今天跑完之后,沈周还是觉得很舒服,没有太多不适。
刚刚早上八点,沈周坐在书店门口,一手油条,一手豆浆,早饭简简单单解决。
很多时候沈周都觉得他很像是一个老人,每日坐在门前。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视线之内,自成一个世界。
虽然沈周还没到这个年龄,他却知道等他老了,就一定会是这个样子。
正眯着眼注视着秋露中学里的来往行人,耳边却突然响起隔壁超市老板娘的声音。
“小周,我看你怎么那么没精神啊?是不是昨天没睡好?”
沈周抬眼就看到了老板娘关切的神情,笑了笑回答道:“可能是因为起太早了吧,我又是跑步过来的,是有点累了。”
他确实很累,但也是真的兴奋。
虽然昨天又是折腾到凌晨两点多,但这一次终于是他主动出击了,并且成功杀得竹西片甲不留,连连求饶。
老子终于站起来了!
不得不说,撕起来就是刺激。
“你虽然还年轻,但也得注意休息,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老板娘又关心一句。
“行,我记住了,多谢老板娘提醒你这是打算出门?”沈周见她挎着包,便随口问道。
老板娘笑道:“小乐最近学习特别用功,我看他太辛苦了,就想着去买点好吃的回来犒劳犒劳他。这不,我正打算去菜市场呢,早点去菜才新鲜。”
“也是,那您先忙吧。”
老板娘走了,沈周仔细一想确实也很长时间没见小乐了。这家伙之前说他喜欢班长,为了能让班长也喜欢他,所以才会这么用功学习。每天在学校也不和同学一起调皮捣蛋了回到家之后也不来书店看漫画了,全部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沈周还是挺佩服他的,遥想当年他也无数次发誓要好好学习,结果可想而知,要是她真的做到,并坚持下来了,那就不会发誓那么多次了。
有这样的劲头,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小乐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以后要还是有这样的拼劲儿,真是很难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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