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老弟,你说咱们这趟来塞北大漠,真的会找到那个人?”
“我感觉八成白跑,也不知道大人是从哪得到的消息,说那个人会来这里。”
“哎,也别这么说,大人的本事自然不是我们能揣测的,他既然让我们来这里,肯定有他的道理!”精壮汉子说到大人的时候,满脸崇敬之色。
“这塞北大漠绵延数百里,就算那个人真的来了,咱们这么找不也是大海捞针吗?”被称为庄老弟的男子说着又喝了一杯酒,似乎他对这趟差事心有不满。
“我们现在的地方是进入整个大漠的必经之路,几十年间凡是想进大漠的人,只有通过这里一直向西北才可进入,据说根本没有其他路可走。大漠风沙漫天,尤其现在又是风季,贸然从别处进入,无异于自寻死路。”精壮汉子边往嘴里塞着肉边说。
“既然王大哥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守株待兔便可。”二人边吃边聊着。
如果这是在关内,江湖中多数人很容易就能认出此二人。两人也是关内成名多年的高手,被称作王大哥的汉子,成名绝技是一套失传已久的拳法,名唤御风拳。
据说这套拳法,是百年前一个叫边承的人所创,此人靠着这套拳法独步江湖,以一己之力,挫败了当时整个以拳掌功夫立身的江湖门派,一时名声大震。
但后来这个人忽然销声匿迹了,这套拳法也就跟着消失了,直到十年前这个叫做王勇鸣的人出现,这套消失的拳法才又重现江湖。
谁也不知道他这套拳法从何处得来,一度甚至被怀疑,是有人冒充御风拳的名号故弄玄虚。直到有老一辈的人亲眼见证,才证实这御风拳又重现江湖了。
被称作庄老弟的人名叫庄贤风,成名绝技是他的闪电刀,但奇怪的是,好像谁也说不出他的刀是什么样子。
有人说见过他出刀的人都死了,甚至有人说闪电刀用的根本不是刀,而是一种暗器。如果有人看到这两个人走在一起,一定会惊骇不已,而且这两人看样子是在替同一个人办事!
还不到黄昏时分,天色就完全暗下来了。风没有那么大了,天空的颜色却变成了暗红色,像一只巨兽的眼睛凝视着整个大漠,给人一种末世的压迫感。
沈玉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天空,紧缩的眉头凝成了一团,妖异的天象让那张永远处事不惊的脸也微微变了色。
“孩子,我们得加快赶路了,到我背上来!”他蹲下身,对身边的小季说到。
“恩!”小季脸上的泪痕也已经被风沙吹的完全干涸了,一道道黄色的痕迹,朝不同的方向爬满了他瘦小的脸,就像蜘蛛在他脸上结了一个网,在红色天空的映衬下说不出的怪异。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必须赶到客栈!”沈玉他心里想着,背起孩子,脚下加快了步伐。
“叔叔,我们去哪?”背上的小季忽然问了一句。
“客栈,大漠入口处唯一的客栈”沈玉嘴里说着,脚下速度不减,背上的孩子仿佛没有重量,他能感觉到的只有孩子的体温。
小季没在说话,沈玉注意到自己身上的黑色长衫,在奔跑的过程中闪着血一样的红色光芒。
以至于他产生了错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六年前那个血色的夜晚,不一样的是,那是真正的血,人的血,染红了他的剑,染红了他的全身,染红了整片大地……
王勇鸣和庄贤风酒足饭饱后,跟掌柜要了一个房间准备休息。
在上楼的时候,王勇鸣又不经意的看了东边角落里的那人一眼,他依然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那,不再喝酒了,桌上的肉也没有动过。
“一个奇怪的人!”他喃喃自语着,摇摇头说到。
“王大哥说什么?”庄贤风朝着他看的方向,也看了那个人一眼。
“没什么?那个人从我们进来后一直坐在那,没有动过,也没有说话,一个奇怪的人。”
“不用理他,无名之辈!”庄贤风满不在乎的说了一句。
在庄贤风这样的人眼中,一个陌生人根本不值得他去关注,原因很简单,一般人对他们根本没有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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