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一个答桉,我会继续守下去,甘愿就此沉沦。”
秦昊说完。
转身离开。
他回到了魔土。
坐在小山堆上,痴痴看着嫩苗生长。
唯有待在这里,他才能保持住更久的神智。
他不能再去人群中了。
他怕他会失控。
哪怕此时他很想再听听爷爷奶奶们的声音。
可他,不能这么任性。
……
“他叫秦昊,没有这苦孩子,城早就丢了,三万妖族攻城,数不尽的强者,泱泱看不到边际,可这孩子一人一刀杀出了一条血路。”
“在长安城最危难的时候,他一个人站了出来,为人族开疆扩土,恢复大漠。”
“他才十八,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年纪,一生却被锁死在这座孤城。”
刘夫子絮絮叨叨。
似乎想一口气将故事讲完,可六十三年的征程啊,这是言语所无法描述的悲壮,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我记下来,我记下来。”
李寻声音颤抖,已经五十多岁的铁血悍将,在这一刻泪如雨下。
他摸索了全身。
只摸出三道圣旨。
这是他一生的荣誉。
在踏入大漠的那一刻,他便已经做好了身死的准备,便只带上了这些。
这一切,他无比痛恨自己。
身不带来,死不带去。
这时候,一只笔,一张纸,也比圣旨宝贵百倍,千倍,万倍。
他咬破自己的手指。
摊开圣旨。
在这被他视为一生荣誉的圣旨上,用血玷污了它们。
不。
是唯有圣旨,才能承载长安城的丰功伟业。
刘夫子看着。
思绪开始回忆。
六十三年的孤守,他能讲的事太多太多。
多到数不清。
他看向那个痴痴看着嫩苗生长,孤零零坐在地狱的红衣孩子。
哽咽道:
“他很懂事,也很招人喜欢,不过六七岁的年纪,便已经开始挖坟掘墓,长安城一万三千名老兵所拥有的荣誉,他全部记在脑子里。”
“十岁那年,他第一次提出要去厮杀,要跟妖族拼命。”
“十八岁,他上战场了。”
“在长安城坚守不住的时候,他瘦小的身体爬上长安城,开始了一人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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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入妖城,浴血奋战,夺回了长安城城主的尸首,让亲人归家。”
“他为人族开疆扩土,恢复大漠,将长安城的旗帜插在了大漠之上,开疆扩土一千里,一万里。”
“妖族猖狂,妖奸欺人,他再度杀入,覆灭一城,挽回人族三百一十一人。”
“……”
李寻只觉得自己要窒息,心脏剧烈抽搐。
边写,边哽咽无声。
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肩负起了守城的责任。
在这孤立无援的百万里大漠,为人族开疆扩土,恢复大漠,在其他人享受着隋国带来的繁华时,可曾有人想过,在遥远的西域,还有一座城在坚守。
还有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为了人族的疆域浴血厮杀。
这是何等绝望而悲壮。
活得人不人,鬼不鬼。
那样一个惊世骇俗,能成为南域璀璨明珠的天才,却要在这孤寂的大漠沉沦。
消息一但传回,天下将喧沸。
就算再铁石心肠之人,也会潸然泪下。
这样的生活,即便过上一天也是煎熬。
而秦昊渡过了十八年。
他在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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