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娜塔莎坐在工位上,瞧着大门紧锁的老板办公室,再看看自己手边半人高的待签字文件。
她对罗克恨得牙痒痒。
这个公司到底谁才是老板?
可恶!
“既然你这样,那就别怪我往里面塞人了!”
但办公室里,罗克真不是在摸鱼。
他手里拿着一块巴掌长的人类脊柱骨状金属翻来覆去地看。
“这就是所谓的艾德曼金属啊,啧啧。”
这玩意是他从那天晚上偷袭他的人身上割吱割吱割吱……出来的。
场面过于血腥,就不说了。
最近几天一直有事忙,他也把这块金属忘在了脑后,直到今天在桌子上看到一封来路不明的信,才重新把这件事想起。
信的落款人是:马特·默多克。
那个盲人律师,他还有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名字,夜魔侠!
两人素来没有什么交集,他特别写信来告诉罗克,那天被一刀砍了的人叫靶眼。
这就很值得玩味了。
因为靶眼是金并的手下。
但……
“金并要对付我?这没有理由啊,我又没有得罪他。”
罗克现在就感觉自己是被鳄鱼盯上的靓仔,一股浓浓的不安感缠绕上他的心头。
连看着那正对着自己的窗户,他都默默地把座位挪了个地方。
如果不搞清楚其中的缘由,他睡觉都睡不安稳。
“唉,还是因为自己是个脆皮。”
那封信同时也是一张邀请函,对方邀请罗克今晚七点半在半岛酒店餐厅一聚。
呵呵,有那么点意思。
“看来那天晚上他也在呀。”
也对,曼哈顿本来就是夜魔侠的辖区。
罗克把信放下,再次拿起那块金属。
这块金属还真的挺硬的,罗克用青铜长剑全力劈砍在上面也只留下一条白痕。
那么振金呢?他又砍得动吗?
钢铁侠的战衣呢?雷神的锤子?绿巨人的裤衩?
罗克摇了摇头,这上面哪一样他都没信心能砍动。
青铜长剑也挺硬的,又重又硬,但正所谓重剑无锋,锋利度也就比菜刀略强一点。
很多时候他都是靠蛮力硬砍。
这提醒他,他的剑该磨…..哦,不,该换了。
最近他对自己的实力提升有些沾沾自喜,但这样可还不够…..
罗克看了一眼系统后台,【人气值:462222】,还在缓慢增长中。
行,也快了。
如果不是那场新闻发布会只给了他几分钟的镜头,如果不是那些媒体重播的时候都把他的镜头都剪了去。
人气值早就超50万了。
但,谁让他没有托尼·史塔克那么受欢迎呢。
在丑国,超级英雄也就那么一回事,说多如狗可能不恰当,但三天两头就能看见。
何况“剑魔”只能算半出道的萌新。
终究是钱才能通神。
……
晚七点二十八分,一身西装革履,把油头抹得跟钢盔一样的罗克从自己的奥迪R8上下来,把钥匙和小费抛给旁边的泊哥。
“别刮了,新买的。”
罗克看了眼手表,掐着最后一分钟时间走进半岛酒店餐厅。
咱是个讲究人,就讲究个准时!
马特·默多克坐在窗边挥了挥手,“伙计,这边!”
呵,谁敢跟我说这家伙是个瞎子,非打他个满脸桃花开……
罗克笑容灿烂地张开双手走了过去,“马特,我的朋友!好久不见!”
马特·默多克懵了一下,心道:
我们什么时候见过了吗?难道那天晚上他已经注意到我了?
是了,肯定是的。
马特微笑着站起来,两人拥抱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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