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庆终于发现了林充一项他这辈子估计都要望尘莫及的本事——一手瘦金写得屈金断铁,忍不住赞叹不愧是进士公,书法确实不凡,虽然只是以手代笔,这手字也颇得了几分道君皇帝的真意。
林充却在旁边品评着郑庆吟的诗:“此诗用词朴实无华,却极具深意,正和吾辈士人中庸藏拙之道!贤弟大才,竟能得此佳作,羡煞为兄!”
凭着进士公的身份,林充经常出席各种各样的文人雅会,看多了才子的奇词妙句,他的心态也慢慢开始了扭曲。
人总是会崇拜强者的,他很有自知之明,在诗坛的最底端挣扎了这么多年,他很明白自己没作诗的天赋,于是对那些能出口成章的大才子更是万分景仰。
但他更憎恶天道不公,哪怕自己付出了百分百的努力,也敌不过别人那百分之一的天分。
再望向郑庆的时候,林充的眼神已不仅仅是含情脉脉,还透露出浓浓的羡慕嫉妒恨。
那种想把郑庆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的恨。
郑庆被他的神情吓了一跳,虽然没有当文抄公的负罪感,但他也不会在这种场合,用这种方式显摆自己。
摆了摆手,郑庆语气诚恳地辩解道:“此诗是我从……苏三那听来的,确非我所作,林兄千万不要误会。”
端着茶碗悠然品茗的苏四狗突然一口茶水喷得像仙女散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做实验,想证明胖子也可以人造彩虹。
他那张胖脸上层层叠叠的肥肉抽风一样抖动,要知道蛟龙寨只有一个……不对,是一条狗叫苏三,就是那只发型像髡贼的……
林充没再追问苏三是何方神圣,从二人的表现中他也琢磨出了点端倪,断定郑庆八成是想藏拙。
不由暗自叹息老天爷瞎了眼,居然把把才华赏给这样的狗东西。
本着是资源就要开发的理念,林充下定决心道:“三日后城中有个诗会,既然贤弟也对诗词一道颇有研究,此行务必与我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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