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长为了催征、经收和解运粮食而存在,为了能让他们顺利完成任务,他们还有很多额外任务。比如:集中乡里的“长者、壮者”,向他们宣讲各州县到京城的社稷坛场;劝导那些田产较多的地主豪强要安分守己,莫要结交官员,危害百姓;具实上报所辖区域内的顽民、灾情等情况,检举不法官吏……
粮长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加上他们对地方的事务也比较了解,所以国家的一些政策在地方上的推行就少不了他们。洪武十八年到二十年间,规定粮长必须参与赋役黄册、鱼鳞图册的编制中。“给各处粮长所造赋役籍册之费。凡籍有五千户者,钞五锭。随其户之多寡而加损焉。”——《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九年六月癸丑条。
尽管粮长不是官,但是具体的任务赋予了他们相应的职权,从而衍生出权力。权力到了他们手中,便有了操作的可能性。无数例子证明“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没有制约的权力就是一条饿虎。
粮长事权的扩大和特权,其实也是官府和皇帝默许的!
洪武二十七年四,粮长的权力进一步扩大,《明实录》记载,乡村日常诉讼小案皆由老人判决,粮长也有权参加会审。久而久之,乡村的裁判权,也就由粮长掌握了,他们“词讼则颠倒是非,税粮则征敛无度。”他们成为乡村实际的掌权人,天高皇帝远,若是想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自然也很简单。除此以外,粮长还拥有法律上的特权,他们除了犯职务相关的罪以外,无论是死刑还是流刑、徒刑,都可以交钱赎罪。他们本来就很有钱,普通的违法犯罪对他们来说犯罪成本很低,所以他敢在乡间无法无天,横行一方。
制度漏洞:当粮长没有工资,那只能想办法的捞偏门了!
在制度的设定上,朱元璋想得很美好,让富人来负责收税、运送粮食上京,官府既不用出力,百姓又不用劳苦,还能抑制豪强。因为粮长运粮完全是免费、没有工资的。富人出钱又出力,多么有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啊!所谓无利不起早,粮长干活不能白干,虽然也有人因做粮长表现出色被朱元璋加官进爵了,但这是少数。没有工资的粮长自然要想方设法弥补损失,而制度赋予了他们权力,他们自然要为自己谋福利。这是人之常情,可惜朱元璋太抠门,没看懂,以至于粮长贪污舞弊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总而言之,粮长制的存在确实有利于国家赋税的征收和运解,这是粮长制度一直能存在的原因。但是这个制度的设计是存在巨大的漏洞的,事权赋予了职权,职权和特权的扩大,使得粮长存在更多舞弊的可能性。只有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面,才能减少舞弊行为,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这是先民长期斗争经验的总结。古代官员集行政、公检法司一体,依赖掌握的国家暴力机关,可随时以任何借口逮捕任何人。所以,这句俗语一般都对。
但是,有一般就会有特殊。有些特殊的“民”,官员却轻易不敢与之相斗,因为,还有句俗语:“强龙不压地头蛇。”
就像《让子弹飞》里的“南国一霸”黄四郎,在地方经营多年,有背景,有根基,还有群众基础,甚至于有自己的私人武装。他们这些地头蛇,平时欺上瞒下,作威作福,人民敢怒不敢言,逆来顺受,有的甚至还为虎作伥,真是可悲!
官员与这样的人斗,轻则丢官,重则送命。据电影所述,黄四郎已经杀了5任县长。所以,马县长和汤师爷也不得不称黄四郎“又高又硬”。
后来双方分歧渐大,逐渐势同水火。龙蛇相斗的结果,马县长先后失去了儿子、“夫人”,老二,汤师爷,最后好不容易发动群众,才攻入雕楼,分了黄家五代家业。
四条人命换五代家业,这也是可靠的!
对于这种“玉石俱焚”的结果,明智的龙、蛇都不愿看到。其实,从很早起,我国古代官员就探索起既能不损害自己,又能压制地头蛇的“双全法”,甚至希望:
别说,还真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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