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章粗略看了看张希孟的提议之后,就已经是心里有数。
岂止是完美,简直是无懈可击。
“方才你们反对新的盐法,觉得不够稳妥。无非是觉得交给一个长芦盐场,国计民生,系于一人,不够合适。大明盐政,一要便民,二要安全,三还要价格适当,确保盐税。”
老朱笑呵呵道:“你们都瞧瞧吧,以张相的设想,能不能做到这一点?”
“首先,废掉绵延几百年的灶户,拆掉盐运使衙门,废掉盐丁大家伙想想,光是这些举动,就能节约多少开支?只怕拿出其中很少一部分,就足以替常平仓采买足够的食盐了。”
在场众位高官,都是算账好手,尤其是一个盐法讨论了这么长时间,谁还不明白怎么回事?
历代以来,都有盐铁专卖。
而盐铁专卖也不是说一句民间不许,就能管用的。
实际上为了食盐转卖,双方可谓是斗智斗勇,民间一直有私盐贩子的存在,张士诚就是其中的典型。
朝廷为了确保盐税,必须设立盐运使衙门,管理盐场,又要安排盐丁,严查私盐,一旦发现,掉脑袋都是轻的。
只是作为民生必需品,食盐的利润太大了。有利可图的生意,哪怕掉脑袋也有人前赴后继,层出不穷。
所以历代王朝都在盐法上面用尽了心思,除了增加官吏盐丁,制定严密的法令规矩,还要和商人合作,从生产到运输,再到销售。
层层叠叠,不留任何漏洞。
比如元朝盐商,想要贩卖食盐,首先要到户部开盐引,而后持引纸到盐场,盐官检验相符,于引背批写某商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场支盐出场,即可将盐运到行盐地区售卖。
盐场盐袋由官监制,按每引额重四百斤装为二袋,均平斤重,不得短少或超过。并在盐袋上书名编号以防伪冒。
凡商人运盐至卖盐地区,必须先行呈报,由运司发给运单,盖印后写明字号、引数、商号和指定销盐县份。沿途关津,依例查验,验引截角。每引一张,运盐一次,盐已卖尽,限五日内赴所在地方官缴引,违限不缴,同私盐罪。
很显然,这么一套繁杂的程序,就是为了杜绝私盐,保证盐税。
但凡事经常会事与愿违。
将盐法定的这么严密,各个衙门都能插手,从户部,到盐场,再到沿途官吏,还有销售区的衙门,谁都要伸手,谁都想发财。
盐商没有通天的本事,想把食盐顺利运到销售区都是不可能的。
没有办法,只能经手三分肥,谁都分一点,雨露均沾。
结果就是老百姓承受高昂的盐价,一斤几十文,在宋、金、元三代,甚至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从某种程度上讲,大宋也靠着留下来的烂摊子,坑了两个仇人,金和元都学宋朝,结果都是胡虏无百年国运的凄凉死法。
这一波啊,大宋在臭氧层。
官盐价高质次,利润空间巨大,民间不可能不出现私盐,而糟糕的吏治,又让收买官员,变得非常容易。
等到几乎所有官员都被拉下水,整个盐法就是一笔烂账了。
谁也说不清楚怎么回事,谁都在里面发财。
这一点在大明或许会好一点,为什么说或许呢?毕竟朱元章刚刚创业的时候,手下地盘并不产盐,而是需要靠着商人,从外采购,以粮食换盐。
一直到立国之后,还大致承袭了原来的盐法。
安排合适官吏,严厉整顿,预防弊端种种手段下去,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有不少大明的新官,已经把手伸到了盐法之中,他们如何发财还不好说,但是从杨宪和胡惟庸都站出来,阻挠盐法,李善长忧心忡忡,就看得出来,这破事的水太深了。
弄清楚了这些,再看张希孟的新盐法,高明之处就一目了然了。
首先,张希孟要求把盐价降下来,哪怕不像张士诚想的那样,降到五文,七文,只要能保持十文以下,私盐至少会减少九成!
没有办法,运输食盐也要花成本,还要躲避官府稽查,又要打通关键,想办法出售十文差不多是个盈亏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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