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看了看几个人,突然嘿嘿一笑,从身后掏出了一件大红的衣衫,在手里一抖,“大家伙请上眼!”
诸将一看,不用上眼了,直接闹眼睛了,这什么玩意啊,怎么还带着花啊?
“朱英,你到底搞什么鬼?”花云怒冲冲质问。
朱英连忙大吼,“我冤枉,迎亲队伍,穿得喜庆一点不对吗?你们几位要是不愿意,我,我另外找人就是!””
“别!”
常遇春急忙拦住了,随后道:“不就是红衣服,带着花吗?当真就穿不了了?军中演戏的时候,我还反串杨贵妃呢!没事,我来!”
大家伙听他一说这话,脸都黑了,难怪闹了安史之乱,李隆基爱上你了,那才叫眼睛瞎了,能不亡国吗?
没准安禄山觉得贵妃辣眼睛,才要提刀上洛,痛陈利害呢!
经常遇春这么一说,大家伙反而放松了下来。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借着张相婚事,所有人都热闹一下只是穿红衣,戴花朵,又没让大家伙真的粉墨登场,不算什么的。
“朱英,你还有什么法,都拿出来吧!”花云拍着胸膛,大声怒道。
朱英笑容更盛,“花指挥使,别的不说了,就你这乱糟糟的络腮胡子,出去都吓人,让你迎亲,别把孩子吓坏了听我的,修剪下胡须,仔细捯饬一下模样。”
花云点头,“成,俺本来就俊俏,这要一捯饬啊,那就真的成了常山赵子龙喽!”
他这话引来了笑声一片,朱文正大声叫嚷着,“快拿刀扎一下,看看这脸皮到底多厚?”
叫嚷之间,络腮胡子的可不只是花云,胡大海忍不住道:“俺,俺也要拾掇?”
朱英认真看了看,挠头道:“您这不光要修剪胡须,只怕还要摸点粉,你这脸都跟锅底儿差不多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忍不住笑了。
一群当世熊虎之将,能甘心穿上红衣,戴着大花,粉墨抬轿,迎接新娘。
本身来说,就是一件相当让人惊叹的事情,张希孟的威望,果然恐怖如斯啊!
时间很快到了新婚的那一天。
张希孟的住处张灯结彩,粉刷一新。
这地方原是一处刘福通的别院,建筑十分考究奢华,朱元璋将别院借给了张希孟,另外又把旁边的一处院子并过来,拆掉了院墙,稍加改造,就十分宽敞明亮,气象恢弘,很适合作为张希孟的新房。
当然了,不是朱元璋舍不得把房舍赏给张希孟,关键是人家江提举直接讲了,开封房舍虽然不少,但也都是官府产业,赏赐必有名目,屋舍必有去向。
仅仅是以为方便成亲,就赏给臣子,说不过去。
好家伙,不用别人出手,一个江提举就把张希孟看得死死的。
以前某些人想要挑战张相软肋,估计还有机会,可多个了江提举在,算是把张希孟提举明白了。
张希孟也无话可说,他甚至拿出了三千贯宝钞交给了户部,算是他借用房舍的改造开支,咱不能占朝廷的便宜。
以前没有的规矩,必须立起来。
以前有的,要更加明确,不许有漏洞。
结婚的这一天,张希孟早早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好折腾的,白面书生,一直就是这么帅气,根本用不着化妆,满腹诗书,气质天成!
别人成亲,弄一身状元打扮,再整个半副銮驾,吹吹打打,也就是了。
到了张希孟这里,状元的那身行头太寒酸了。
咱张相头戴梁冠,身披蟒袍,束着玉带。
超品国公,领袖百官,哪里再用多说!
这么高的官位,还没成亲的,也确实离离原上谱了。
也就是在这个离乱的时候,换成太平年月,根本不敢想象。
张希孟刚刚穿戴完毕,朱元璋就已经到了,在老朱身后,除了跟着一堆大臣之外,还有一匹朱元璋的御马,也给抢来了。
这还不打紧儿,在马背上竟然放在一支金玉制成的马鞍,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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