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其他的组织做不到同鹏飞商会一般迅速的传递消息,也做不到像鹏飞商会一般,能保证把赏金发到完成单子的人手上。
除了鹏飞商会有这个信誉,能让人先给钱再等着任务完成,其他的组织可没这个面子。
毕竟赖账那也是一门本事,而世上又有多少人会嫌弃自己本事够大呢?
再说了这人总有要寻仇的时候,而且鹏飞商会也不是泥捏的,手底下没点硬的也没法把生意做的那么大。
总之这生意,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鹏飞商会还是靠着这个挣了不少。
毕竟行走江湖,谁还能没个仇家呢?
说白了要是啥都怕,那干脆跟着开荒就行了,做什么生意呀,反正到了最后这笔生意就这么做了起来,行走于中原腹地的江湖中人,因为这个反而开始收敛起来。
毕竟没多少人能自信永远无敌,除非是生死血仇,大家还是愿意留个面子。
得饶人处且饶人,也算不上什么丢人的事情,传出去还得赞你一声大度不是?
说来也是好笑,一个仇杀的生意,反而让江湖变得和谐起来,可真是世事难料哟。
李天罡手上这个黑皮,听那说书先生的意思,也是在江湖上走跳过一段时间的,看他先前在大厅中的那番行事风格,这段时日要说这人没得罪过人,上过鹏飞商户的悬赏,那肯定是没人信的。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这人没有上鹏飞商会的悬赏单子,就凭他在这儿做的事情,李天罡只要把首级给带到汨罗城的定远镖局,镖局里的人冲着石明通的面子,肯定也是不会吝啬钱财的。
镖局嘛,多个朋友绝对不是坏事儿,哪怕只是个边荒的小酒楼,毕竟又不是只走一次的路,现在结下人情,以后不说让人家给个折扣,至少能保证不让店家在你的酒菜里吐口水不是?
李天罡现在扛着尸体,看着天色变暗,赶紧加快了脚步,虽然晚上他也能看的清,但能在白天走,还是别拖延才是。
迎面的风吹拂着李天罡的衣衫,他紧紧的扛着卷起来的麻席,微微弓着身子,脚步有些颤巍的走在路上。
这人就像是有些扛不动手上的东西一般,虽然嘴里说着要加快脚步,但动作却显得无比迟缓,而且走的方向也有些不对——
他在向北走。
向着荒野的方向走,而不是朝着小镇南方,汨罗江的支流而去。
其实向北走也有汨罗江的支流,这个镇子本来就是因为被这条支流环绕才建立起来的,但向北走的支流过于细小,行不了船,肯定是没法顺流而下的。
南辕北辙是走不到目的地的,可按理说李天罡在这里也生活了不短的时间,且这条大路贯通南北也不复杂,那怎么也不可能是他走错了才是。
既然不是走错了,想必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他是故意的!
天色愈发显得昏沉,厚重的云雾逐渐遮蔽天空,些微的声响在天空中回荡,田垄边的细流倒映着昏沉的天色,看起来一片污浊,只有天空中偶尔闪过些许亮光,以及李天罡的身影经过的时候,才能有一些不同的色彩。
这里是小镇的农人开垦出来的土地,水车从支流中引来灌溉的水源,在池子里晒过升温之后,便会用来浇灌庄稼。
李天罡边看着这幅景象,边走过田垄,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甚至还举起手和田中劳碌的人打了声招呼。
他喜欢这样的场景,在他看来没什么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在催促农人赶紧回家,这个天色说不定要下暴雨之后,李天罡搂了搂肩膀上的麻席,继续用颤巍巍的脚步沿着向北的大路走去。
逐渐的,大路开始变得狭窄,变形,蔓延的藤蔓与树根将道路破坏的不成样子。
常规的‘路’应该是走到了尽头,接下来想要再往前走,没点本事就是行不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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