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许去郊外的下等民家里买了一只肥硕的变异红锦鸡,用绳子绑好牵在身后。
既然比赛限制宽松,连emp手雷这种相当具有针对性的武器都可以使用,那自己带一只鸡不过分吧?
那到时候自己在场上提前殴打红锦鸡,让符文叠满属性翻倍也不过分吧?
林知许亲切地称呼这只长相漂亮的红锦鸡为“坤坤”,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打起来更有感觉。
林知许笑容满面地牵着坤坤走在路上,耳边突然传来刺破空气的爆响。
他眼神一凌,身体机能瞬间就被完全调动,但在这一刹那,他却没有感知到任何杀意。
“难道是这一枪打偏了?”
印证着林知许的想法,身边的土地扬起了黄蒙蒙的沙尘,随着沙尘散去,“坤坤”已经躺在血泊之中,鸡胸被打的糜烂。
“尼玛!我的鸡。”
林知许通过弹孔的角度瞬间判断出了枪手的位置,并在一秒钟以内锁定了目标。
枪手身穿宽大衣袍,黄沙般的粗布层层叠放在他的身上,脸部被遮住一半,只留出一对灼灼逼人的明亮眼睛。
他把狙击枪抱在怀里,眼神带有笑意地看着林知许。
“有病啊。”林知许嘀咕着,撸起袖子就要给他点教训。
可那狙击手却不给林知许这个机会,从身上掏出一个袋子就隔空丢出,同时嘴里还说着:
“我知道你们城里人更喜欢用电子货币,但我们荒漠人不讲究这些,这里面有十克的黄金,交个朋友怎么样?”
林知许单手接住在空中划过一道曲线的袋子,将里面的黄金倒在手心。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狙击手,欣然问道:“我叫林知许,你叫什么名字?打枪的。”
枪手将修长精妙的黑色狙击步枪背在身后,右手一撩长袍,露出挂在腰间的一把玄铁黑剑。
“你可以叫我寂无,剑才是我的主武器,用枪只是因为它很好用罢了。”
林知许闭眼仰头说道:“嗯,很有个性,从你交朋友的方式上就可以看出来,我有什么特殊么?值得你如此夸张地结交?”
“还记得之前那只沙漠蠕虫么,就在几天前,”寂无说道,“我也在现场,当然也发现了你。”
“一开始我并没有对你产生多大的兴趣,因为你表现地并不出色,甚至双腿颤抖,有些害怕。”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你竟然平复了这种情绪,我没猜错的话,是你看透了沙漠蠕虫的各项能力吧。”
“在此之后,你身体甚至微微发热,激素分泌水平明显提高,无一不体现出你的悸动。”
“你想过出手干掉它?”寂无坐在矮墙上说道,“这就是原因,你的体内没有强化义体,也没有思维增强模块,所以你一定是进化者,而且是进化者之中的佼佼者”
林知许心中明悟:“是这样啊,你也是想在我身上投资,结一份善缘。”
寂无摇头道:“我并不想在你身上得到什么,走到一个地方,认识一些人,互相了解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一个流浪者来说,这就是生活。”
“流浪者么。”林知许微微皱眉。
他有听说过这个概念,就是一些行走在不同光环之城之间,露宿在荒漠之上,依靠猎杀荒漠上的变异生物获取物资的个人或团体。
相较于那些专门猎杀感染者的荒漠猎人,显然流浪者们更适合“猎人”的这个称谓。
“就是这样,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寂无平淡地说,脸上带着平和的微笑。
两人相视一笑,倒也没太当回事。
林知许耸耸肩膀,也算是认识了这个奇怪的家伙,虽然他的鸡被打死了,但这家伙不是补偿了金子不是嘛。
十克黄金,能买很多很多的红锦鸡了。
城内肉类食品价值昂贵,可城外却相当廉价。
这并不矛盾,有资格出城的终归是少数。
因为进出城的资格完全被公司控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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