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韩莉、曹丹彤敲诈勒索一桉。”
陈忠汉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浑厚有力,充满了威严。
审判庭内顿时安静下来。
“全体起立,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书记员站起身开始宣读:
“一,到庭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
“三,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必须站立发言……”
“四,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
“五,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
姜白远远的打量着书记员,微微皱了下眉。
如果没记错的话,之前的书记员一直是个三十出头的男子,但这次却换成了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女性。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等。
大多数审判员和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的。
所以……
姜白目光一转。
果然在陪审员席位看到了之前担任书记员的那个人。
至于被顶替掉的那位陪审员……如果没想错的话,他的名字多半是——赵瑞。
很快。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书记员开始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接着便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沉天赐站起身,把桉由大概叙述了一遍,接着说道:“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韩莉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二、刑事被告人曹丹彤因教唆犯罪,以相同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在敲诈勒索一桉中,曹丹彤母女俩属于共同犯罪,检察院根据两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责任判定,确定了诉讼请求中的刑期。
还是颇为合理的。
起诉书宣读完毕之后,法官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开口问道:“被告人,公诉人方才所言,与你们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母女点头:“一致。”
“对此,你们有什么意见?”陈忠汉问道。
周超群连忙小声吩咐道:“韩小姐,千万记住我说的话,积极认罪,争取减刑!”
然而,韩莉表示她有自己的想法。
根本没有听从律师的吩咐,站起身便开始大声喊冤:“法官大人,我冤枉啊!”
听到这话,周超群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开始怀疑人生了。
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碰到的当事人都这么不听话!
而韩莉还在继续:
“我哥是被那个家伙害死的,虽然警方说什么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毕竟人都没了啊!我作为家属,找杀人凶手要点赔偿难道还不行吗?”
“怎么说都是一条人命啊!”
“都说杀人偿命啊,我都没让他偿命,只是要点赔偿,这有什么问题吗?”
“……”
韩莉完全把周超群的吩咐抛诸脑后了。
她倒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只是在龙城找了一圈找不到律师,最后落得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地步,心态早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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