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林宇打开衣柜,各种款式的邦威衣饰挂满衣架,显得琳琅满目的。
他扒拉一阵,选了件法兰绒套头衫,白色纯棉卫裤,利索穿戴。
来到鞋架处,手指依次划过五双常备鞋,指尖停留在一双乔丹17红色,抽出放到地上,双脚踩了进去,泡沫气垫非常舒适。
再把一个轻飘飘的耐克运动挎包扛在肩上,回头扫视了一番这个慢慢变得写实起来的家。
“我回到了2002年,发现我的衣柜,我的鞋子,都是那个年代平民父母所能给的最好的,那时的我,并不觉得应当感激父母。”
“所以当父母无力负担这些,我才会觉得少年时代灰暗不堪,人生充满了痛苦。”
“爸,妈,原谅儿子那时的不成熟。”
室内依然漆黑,老爸均匀的鼾声,从他们卧室若有若无地飘出。
记得那时,老妈总是起得很早为林宇做早餐,林宇却并不高兴。
每次林母帮他做好饭端上来催促他吃的时候,他都会摆出一张臭脸。
老妈以为他不喜欢她做的早餐,只好给他准备多一点零钱,好让林宇上学路上去吃好的。
但其实这家伙转身就会把这个钱用在网吧,和那时候很多太同龄人省钱上网的路数一个样。
一般来说,每天早晨都会有,五块钱。
林宇想了一下,在室内昏暗的光线里,走到茶几前。
一张皱巴巴的五元钱,压在茶垫下。
林母是个很讲究的女人,她讲面子,包括零钱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
正常情况下,她绝不会给儿子准备旧钱的。
林宇并没有动那张纸币,而是坐在小板凳上取出纸笔,在一张便签上写下了一行字。
[妈妈,以后不要给我准备早餐钱了,我最近功课很重,早上去吃个法棍夹香肠就行了。]
写完之后他又加上一句[妈,您和爸爸太辛苦了,一定要记得吃早餐。]
钢笔潇洒地划出最后一笔,少年起身离开。
外面雪花飘零,天光昏暗,林宇抬头看看天,抹掉脸上的雪花,肩膀耸了一下,把耳机线从挎包里掏出来,塞入耳道,双手慢慢插进裤兜。
少年踩出两行脚印,忽然一顿,林宇摸了摸后面脖子,自言自语起来。
“我靠,忘了把笔迹变一下了。”
圈内人知道林宇签名是很帅的,二十年后,有他亲笔签名的CD套都能在咸鱼上卖好几个W,这是真事。
一方面因为人气加成,一方面就因为林宇钢笔字写得极为飘逸、潇洒,但凡带撇捺的字,最后一笔拖尾必然拉得很长很凌厉,颇具识别性。
嘴巴呼出一口白气,林宇继续往前走“算了,就说最近练字练的。”
至于说前两天字还被林母嘲笑为鳖爬的,怎么转眼就变成了这样,林宇就只能解释成“老妈,您也不看看儿子是谁生的!”
Nice,计划通!
到了车子棚,一个大爷正蹲在门口洗漱,看见林宇过来,大爷吐掉牙膏沫,“小宇子,你这是上学去啊,太早点了吧。”
“张爷,您不知道早起三光晚起三慌这话吗?下雪了,路上骑车子走得慢。“
张爷斜着眼看他:“你小子不会是去上网的吧,我跟你说,去那里面等于吸D知道吗?咱们院里……”
林宇连忙陪着笑脸钻进车子棚。
瞅了一圈,发现一个重大事件,他忘了自行车放哪了。
或者,哪辆车,才是他的,毕竟好几排二八大驴,凤凰永久,长得实在太像。
正打算找个理由骗张爷指点一下,肩膀被人拍了下。
林宇转身,看见是个牙龇着的家伙,闪腰岔气站在那冲他坏笑。
“罗涛。”
这位罗涛穿着黑色卫衣加牛仔喇叭裤,腰里系着根银链,一眼小混混。
这人胆子确实不小,翻墙上网跟人打架是常事,但是并没有加入什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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