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江湖中出现过一个人,一身黑衣,一口剑,一张惨白的人皮面具,露出面具外的一双锐眼,看起来比他的剑更可怕。
但其实真正可怕的还是他的剑。
——一柄杀人的剑,随时随地可以杀人于瞬息间。
更可怕的一点是——
这个人什么人都杀,只要是人,他就杀。
而最可怕的一点是——
只要是这个人要杀的人,就已等同是个死人。
公孙兰已知晓了要和陈风进行生死决斗的人,她已有些吃惊,吃惊的令她已情不自禁问了以往绝不会问出的废话。
“你是说要和你决斗的人是中原一点红?”
陈风道:“是。”
这个时候他们正坐在马车,往一片密林赶去,因为中原一点红就在哪里等他们。
公孙兰不明白:“我不明白。”
陈风淡淡道:“你应当明白的,无论什么人要中原一点红做事都必须付出代价,而我让他为我做事当然也一样,但我付出的不是钱,而是我的剑。”
公孙兰不得不承认陈风的剑术造诣极高,是江湖之中难得一见的超级剑客,公孙兰自负剑法造诣卓绝,可也没有把握已掌中之剑击败陈风手中之剑,可她还是不明白。
公孙兰问道:“你的意思我当然明白,我不明白的是你如何说服中原一点红为你对付青衣楼?”
陈风道:“我没有说服他,我只不过和他交手了三次。”
“不是一次,而是三次?”
陈风道:‘当然是三次,这种事情我大概不会算错,因为他的剑是要命的剑。’
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中原一点红的剑当然是要命的剑,出剑便杀人,出剑便不留情,这种剑如何不要命。
公孙兰道:“你和他三次交手的结果如何?”
陈风道:‘不分伯仲。’
公孙兰死死盯着陈风,冷笑道:“看来你是故意找他,故意和他三次交手,故意三次和他不分伯仲,而目的便是要让他主动进行和你的第四次决战。”
陈风不得不承认公孙兰是个聪明的女人。
“不错,三次交手我都保留有实力,而中原一点红也看得出,因此他想逼迫出我剑术的极限,和他一较高下。”
公孙兰冷笑道:‘而你的目的自然达到了,但你也要求中原一点红为你对付青衣楼。’
“不错。”陈风道:‘这是一次公平交易,你不得不承认这场交易没有任何一方吃亏。’
“我知道中原一点红是个非常可怕的杀手,但你为什么要选择他当你的帮手。”
陈风淡淡一笑:“你会问这句话也代表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你当然不知道昔年中原一点红曾加入过青衣楼,对于青衣楼的一切比一般的杀手了解太多了。”
此际公孙兰终于明白了。
对付青衣楼,用青衣楼的人对付岂非是最容易的事情?
公孙兰对陈风也不得不佩服。
公孙兰叹息道:“这的确是一套无懈可击,天衣无缝的计划,你果然不愧是官金虹那老狐狸寻出的女婿。”
陈风淡淡一笑,但没有顺着公孙兰的花说下去,他只是悠悠然道:“现在我只希望中原一点红还在我们约定的地方等我。”
公孙兰心头一震,皱眉道:“中原一点红虽然是个杀手,可江湖之中绝没有任何一人比他更守承诺,他说要和你决斗必然要和你决斗。”
“我完全相信。”陈风打断了公孙兰的话,淡淡道:“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而中原一点红的例外只有一种可能:意外,我希望不会出现意外,但我感觉极有可能出现以外。”
“为什么?”
陈风叹了口气道:“因为陆小凤实在太老实了,一个老实的陆小凤还是陆小凤吗?”
陆小凤当然从来不是个老实人,可公孙兰也不得不承认在这件事之中陆小凤表现得实在太老实了,这样一个老实的陆小凤实在不符合陆小凤的风格,可陆小凤似乎也有理由老实,因为这一次对付的人是陆小凤的好朋友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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