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志满意得,直到遇到你父亲北征。”
“我当时很喜欢部落中祭祀的女儿,但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哦,说偏了。
说到什么了,你父亲北征,没错,那应该是三十年前?还是二十五年前?我已经忘记了。
我记忆最深刻的场景。
霍亨索伦公爵的大军来到西里尔克部落的面前,喔...你真是没有办法想象那种场景。
想象一下,相隔上百里,一颗陨石就已经从你的头顶开始滑落,你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看不到。
那种绝望的感觉,喔,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有点害怕。”
克罗斯深吸了一口烟,“那时候我知道了,原来在血脉战士和祭祀之外,有比他们更强的人。”
“等看到你父亲的时候,部落中能够战斗的人已经十不存一。”
“祭祀说,让我带着她女儿跑,之后我就是西里尔克部落最后的族长。
啧,就算情况那样危急,我还是很激动。”
克罗斯很少说他之前的事情,今天他应该是太高兴了,所以在看到杜威这个曾经的战神之后,说了很多之前的故事。
“我看到那个族长,曾经高高在上如同雄鹰一样不可逾越的族长,被你父亲一脚踩在靴子底下。
啧,这幅场景...真的很让人难以忘记。”
在自己面前无敌的一个人,被另外一个人轻易的踩在脚底,这种场景,无论是谁都很难遗忘。
“我当时很年轻,我充满了勇气,所以我拿起了长矛,对着你父亲发起了冲锋。”
克罗斯烟斗里面的烟已经吸完了,“然后被你父亲身边的护卫踩在了脚底下,真是如魔神一般的一群人啊...
北境的野蛮人,所有的部落,都没有办法面对这么一群可怕的人。
双方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对手,就好像一个婴儿面对一个全副武装的战士。”
听别人吹自己亲爹还是挺带感的,但是一想到这么牛鼻的爹,最后还是嘎了,还是噶在了最为骄傲的战场上...
这就有点尴尬了。
“我为什么没有死呢?”克罗斯指了指自己脖颈上的一个纹身,“这是战奴的标志。”
周遭的野蛮人都低下了头,丝毫不敢听接下来的内容。
“我是一个奴隶,我的父亲是被掠夺来的帝国人,原本是食物储备,但被我的母亲看上了。
当然,之后他们都战死了,我活下来了,却因为父亲的关系,只能成为奴隶。”
“公爵问我,为什么一个奴隶要这么努力的为奴隶主办事,甚至拼命。”
“我说,奴隶为主人赴死,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之后他就给了我一本书,说了一句可怜,就带着人离开了。”
克罗斯说:“我在北境通过各种渠道学了很久的帝国语,才读懂了那本书。
从那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而平等。”
“每个人都应该自由的去拥有生存,生活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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