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拍板,主编也不好再说什么,直接就打电话找到了陈浩东,约他去报社详谈。
陈浩东也没有耽搁,很快便来到了报社,手上还带来了三十万字的书稿。
最近几天,骆咏芝跟疯了一样,码字的速度快到飞起,就算是老鹰看到了,搞不好都会感到害怕。
而在拿到三十万字书稿,大致浏览了一番,发现剧情和文笔都没有问题之后,主编直接拿出了准备好的新合同。
千字五百块,这就是商报给陈浩东的报价,比之前直接提升了一百倍。
一本一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光是报纸连载,就能拿到五十万的稿费。
这个价格算是相当有诚意了。
而主编这边的要求也只有一个,那就是陈浩东的下一本小说,相同的条件下,要优先选择继续在《港岛商报》发表。
对于这个要求,陈浩东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只要稿费给到位,他的新小说在哪里发表都一样。
不过合同方面,他却也不能跟记忆中那些扑街写手签网文合同那样,看都不看就直接签名。
这要是一不小心中个文字陷阱,搞不好到时候一毛钱稿费都拿不到,最后还倒欠报社几百万都有可能。
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特别是合同。
为了这个合同,陈浩东提前让何敏帮忙找一个律师。
何敏的大学同学里面刚好有认识律师的,就帮忙介绍了一个,是个精神小伙,脸很帅,大眼睛,鹰钩鼻,名字叫做刘志鹏。
今天就是刘志鹏陪陈浩东一起来的报社。
把合同交给刘志鹏,对方仔细的逐字逐句看完之后,冲着陈浩东点点头,表示没问题。
陈浩东这才放心的签下自己的名字,以及笔名‘东歌’。
之后便顺利的拿到了报社按照千字五百块的价格,提前支付的全本小说稿费,包括之前的十五万字,也按照这个标准补齐了。
预计一百万字,稿费五十万,多退少补。
五十万到手,陈浩东开心的笑了起来,记忆融合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月时间了,终于赚到了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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