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依照约定,我们三个去见了吕城主。
我们提出要去找铁柱他们四个过来,吕城主当然是同意了。
吕城主当然不同意我去找铁柱,也不同意李小虎去,他说我们两个都是高手,要留下来对付面具男,找铁柱的事情就交给了大力。
大力去了。
我和李小虎留在吕城主的身边。
这么多年过去,回忆留在吕城主身边的日子,两位吕小姐每天的找茬早已不再是痛苦的回忆,而是甜蜜的回忆,但这些甜蜜的事情,并不方便写在这本回忆录里。
写一写别的见闻,就不用有这么多顾忌。
虽然有面具男的事情悬在空中,但吕城主每天还是要履行作为一个城主的日常职责,吕城主每天日常的工作就是处理南都城里必须由他来处理的事情。吕城主可以自己决定难度成里哪一件事情必须由他来处理,内阁每天也会送来他们认为必须由吕城主定夺的事情。
有这么一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是值得写进这篇回忆录里,让大家品味的事情。
大家应该还记得南都城小曹这个人。
在第一次来南都城在城门外排队的时候,我们遇见了小曹。小曹给我讲了他们家的事情。当时小曹提到他的爷爷和父亲在不停的告状。现在,他父亲和爷爷已经把状告到了吕城主这里。
小曹的父亲和爷爷能告状告到吕城主这里,并不是因为小曹家有什么关系门路,也不是因为小曹家的案子有多么大的影响,也不是因为小曹的父亲和爷爷已经在城主府的大门口跪了三天三夜,只是因为吕城主早就等着这样一个案子上门,他好借着案子实现自己的目的。
吕城主的目的是借着这个案子,在南都城立下一个原则,让这个原则指导南都城中人们的行为,让南都城成为一个更有活力的城市。
这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只要过程是合法的,结果就应是受到尊重的。
小曹家的祖上变卖了所有的产业,换成银子,存进钱庄,这个过程中是小曹家的祖宗判断失误也好,是小曹家的祖宗一时神经病发作了也好,是小曹家的祖宗被人忽悠了也好,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是小曹家的祖宗在签订变卖产业的契约的时候一定不是被人拿刀子逼着签的。当年这个契约是在城主府开的公证行的公证下签订的,有赖南都城千百年的稳定和平,城主府开的公证行几百年来的文件一直完好保存,故虽这契约是几百年前签订的,但今日依然可以通过当年的公证书确定这契约签订之时,不存在一方以武力逼迫另一方的情形。既然不存在武力逼迫,对方也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的银两,那么小曹家祖宗与人签的契约过程就是合法的。
小曹家祖宗与人签了这个契约之后,立刻就遇见了物价飞涨的时代,小曹家的结局或许是悲惨的,结果或许对小曹家而言是不公的,但这个结果只能由小曹家自己来承担。这个结果应受到尊重,不仅官方应尊重这一结果,不能用权力去干预这结果,而且所有当事人也应尊重这一结果,不应妄图否定这一结果。
吕城主想要确立这样一个原则,是希望南都城所有人都能理性看待过去,不要总是缠着过去不放,要向前看。
为了确立这样一个原则,吕城主打算狠狠地惩罚小曹的父亲和爷爷,还要在整个南都城里公开宣传对他们的惩罚。在宣传过程中强调,之所以要惩罚他们,是因为他们在纠缠已经确定的,并且合法的结果。他们这种行为看似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实际是懒惰、贪婪、懦弱、卑劣的体现,因此要受到惩罚。
除了通过惩罚小曹的父亲和爷爷,确立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吕城主还打算通过大肆宣传小曹家的遭遇,让南都城的所有人都明白一个道理。
这个道理就是,为后辈留下房产或金钱,希望后辈可以靠着租金和利息过优越的生活,在南都城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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