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血之哀,或者说孤独感,总之没人希望自己被世界遗忘,即便过去千年万年,若还有人记得自己,心中也会有些感动。
“那个,我想我大概知道她是谁。”康斯坦丁突然说,“我能感受得到你们的存在,你们拥有的冠位近似龙王,但你们并不是四大君王中一位,这一点我还是能确定的。”
楚歌眯了眯眼,没有打断康斯坦丁的话,事到如今,他不怕被龙王看出来历,当然,被人类知道就是另一回事了。
无论是青铜与火之王还是大地与山之王,他们虽说是龙王,但也要担心身份暴露的危机,在这一点上,楚歌和他们的立场是一样的。
而耶梦加得能那么干脆地和他暂时合作,所谓的合作,不是要他们共举大事,只是不互相坑害对方罢了。
达成这一共识,就已经很难得了,在龙类的世界里,只要没有缔结血盟,就存在背叛的可能性。
毕竟只要杀死纯血龙类,吞噬对方的骨血,就能够强化血统,获得更加的强大力量,如此简单易懂的方法,实在令人心动不已。
三代种龙类若是吞噬一条次代种,便能够跨越血统阶层,成为新的次代种,就像是在攀爬一座金字塔,唯有推落头顶的人,才有机会继续向上。
“看尽一切历史,龙王的数量也是有限的,派出那三个,再排除掉我们四大君王,你们的身份和来历并不难推敲。”康斯坦丁继续说,“白王的时代固然久远,有关祂的一切更是成为禁忌,但终归有些古龙见证过那段历史,而你刚才提到的乔瑞斯,就是其中之一。”
“看来你真的知道了。”楚歌说。
他转头去看坐在门边的雪莉,竟然又消失了,楚歌无声地笑了笑,他也习惯了雪莉的神出鬼没。
“雪莉,她如今叫这个名字。”楚歌看向装着康斯坦丁的骨殖瓶说道,“耶梦加得也有人类的名字,你也要给自己起个新名字,不然以后我们在外面总不可能叫你康斯坦丁吧。”
“哥哥有新名字吗?”康斯坦丁询问。
“诺顿现在的名字,叫做罗纳德·唐。”楚歌说,“东方人的脸,失忆后,流落到北美洲被人收养,也就是古代玛雅文明那块陆地。”
“哥哥跑得好远,都在另一块大陆了。”
康斯坦丁果然与世界脱节太久,楚歌要是和他说诺顿如今在美国,他估计没法理解,沉睡了将近两千年的孩子,怎么可能知道不到三百年历史的国家。
“你要是早点出来,就多看看我专门给你带来的书,或者让参孙、达利拉给你讲讲有关外面的事。”
楚歌拉开防水背包的拉链,取出一大摞厚重的书籍,包括他以前学的历史书、百科全书、英汉字典等等。
最重要是那几本有关思想观念的书,让康斯坦丁学习一下唯物论、剩余价值理论......
康斯坦丁沉默良久,才对楚歌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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