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顿时变得惊慌失措,骨殖瓶出现明显的晃动,仿佛下一刻就要破壳而出,提前孵化出身体。
“冷静点,你哥哥目前还是安全的。”楚歌说,“但要是你因为一时冲动出了事,你哥哥一定会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地复仇。
“今昔不同往日,人类的力量早已超出你的想象,人们利用科技制造出各类武器,单论威力,完全不输给你们所能释放的究极言灵·烛龙。
“时代变了,康斯坦丁,若不是大多数人类不知晓龙族的存在,那些混血种行事有所顾忌,势单力薄的龙类完全不是对手。”
康斯坦丁沉默了一会,他并不愚蠢,反而非常聪明,在炼金术的造诣上其实远高于身为兄长的诺顿,只不过天生残疾无法孕育巨大的龙躯,性格又懦弱,太过依赖自己的哥哥。
数千年的相互陪伴,他和诺顿相依为命,那份亲情太过沉重,他们根本不可能亲自打破双生子的限制,主动吞噬对方。
“人类竟然变得这么强大。”康斯坦丁有些感慨。
他与世隔绝得太久,对人类的印象还停留在两千年前,对付龙类,只会挥动着刀剑枪戈,古代的混血种,在他们眼里也一样。
尽管混血种们体内继承了龙血,拥有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还具有言灵,甚至习得龙类的炼金术。
但在高阶龙类看来,寻常的混血种依旧不值一提,连一发高危言灵都接不住,谈什么战斗,只有极个别的混血种,能让他们刮目相看。
“是的,人类的进步不止体现在武器上,方方面面都有飞跃的进步。”楚歌说,“人们用钢筋水泥铸就了繁华的城市,夜晚的城市会有漂亮的灯光驱逐黑暗,科技产品层出不穷,更是通过互联网将全世界连接在一起,无论双方距离多远,都能够进行实时的交流。这一切都是科技带来的便利,就像龙类的炼金术,是认识世界改变世界的一种手段。”
“好精彩的世界,人类的科技超乎我的想象,真厉害。”康斯坦丁叹息一声,“我们真的成为了弃族,被世界和时间所遗弃。”
“你这么说,难不成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没有生存下去的想法了吗?”楚歌问。
“当然不是,我和哥哥一定要活下去。”康斯坦丁语气坚定,“哥哥说过,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竖起战旗,再次返回故乡,到那个时候哥哥就会吃掉我,和他一起,重新君临世界。”
楚歌揉了揉脑门,他前面讲那么多话都白讲了,这小屁孩还以为龙王能重新统治世界。
呵,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还想君临世界,简直是痴心妄想。
楚歌没有第一时间提出反对的意见,他只能问了一个问题。
“那在你们君临世界后,又准备干嘛?成天坐在王座上吃喝拉撒睡,还是招募奴隶修建一些不堪大用的建筑物,巡游各地彰显君王的威严,还是说你们有更大的理想?”
“我们想......哥哥打算......我不知道。”
康斯坦丁陷入沉思,思考统治世界后要做些什么,经过漫长的思考,他得出一个结论。
“哥哥统治世界后,就没有人敢来杀他了。”
“哦,是吗?”楚歌反问他,“你们的父亲黑王尼德霍格那么伟大,不还是跌落王座,惨死在你们手上,即便你哥哥吃掉了你,成为完全体的龙王,能比得过黑王吗?黑王都会死,你凭什么断定就没人再敢挑战你哥哥的权威。”
康斯坦丁彻底语塞,他也清楚即便诺顿吃掉自己,也绝不可能成为无敌的存在。
只是抱有那么一丁点期望,那点光芒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康斯坦丁想从自身漫长的记忆里找到答案,最后只找到一个,并不是君临世界那样伟大的愿望。
“我和哥哥只是不想死,死亡太可怕了,就像被封在一个黑盒子,漆黑寂静,什么东西都没有,无论怎么呼喊怎么奔跑,都不会有回应。”
“你很畏惧死亡吗?”楚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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