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点点头,参孙他倒是知道,挺倒霉的一条龙。
原本他的命运是,为了让诺顿复仇,心甘情愿献祭了自己的龙躯,然而融合成功的诺顿遇上了路明非,实力完全没能发挥出来。
另一位龙侍......应该就是被大坝的机关截断一半躯体的蠢货。
楚歌实在不清楚这条龙的脑回路,龙王的骨殖瓶被卡塞尔学院的人偷走,自家殿下都被绑走了,还在江里玩猫捉老鼠的把戏,结果把自己搭进去,真是太逊了。
“说到列拉金,你应该把他带来了吧?”楚歌问,“这可是我们拜访青铜城的礼物,但愿那个参孙跟列拉金的关系不要太好,不然可能会有点小麻烦。”
乔瑞斯摇了摇头说:“他们的关系一般,但列拉金加入长老会等于背叛青铜与火之王,而参孙对诺顿殿下非常忠诚,他不会饶恕列拉金的背叛。”
楚歌若有所思,挠头问道:“那你呢?你过去不也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臣下吗?参孙和达利拉应该也不会对你有好脸色,更别说你这次还带上了我。”
诺顿和康斯坦丁的状态,别人不了解,龙侍肯定清楚,诺顿消失,康斯坦丁还在沉睡,距离完全孕育好身躯还有一段时间。
这时候曾经的同事前来拜访,身边跟着一位疑似君王的龙类,简直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谁知道楚歌是来友好交流,还是想趁机将康斯坦丁做成龙骨十字,再撒点孜然和辣椒粉,搬上餐桌后说声“我开动了”。
以康斯坦丁目前的状态,楚歌想拿捏他可以说是轻而易举,耶梦加得他对付不了,总不至于连一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康斯坦丁都打不赢。
而龙王的血液和骨骼,无疑是巨大的宝藏,能够淬炼血统,让自身进化到更高层次,更是四大君王突破双生子限制的唯一办法。
“无所谓,上次去青铜城,我就吃了闭门羹。”乔瑞斯说,“而且我跟参孙的身份不同,我并不是龙王的龙侍,而是负责征战的龙将。”
“莫非龙将不会因为背叛遭受龙侍的歧视?”楚歌问道。
乔瑞斯轻轻摇头,说道:“他们当然认为我背叛了君王,不然我也不会吃闭门羹了,但他们又打不过我,所以说无所谓。”
还真是够硬核的解释,楚歌嘴角抽动,他还是不够懂龙类的相处方式。
什么君臣礼仪,忠良奸诈,都不如拳头大有道理。
四大君王足够强,所以他们在世的时候,纯血龙族纷纷归顺臣服,一旦死去,兵败如山倒,收拢的部下自然也会离开。
没有趁机背刺,都算是忠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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