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两点,街上很难得看到有行人。
就算是有,也大多是些醉汉和小混混,至于网上经常说的席地而睡的女孩,根本就看不到。
秦牧心里有些惋惜,心想网上的老哥就是会说话,没的都能被他们说的天花乱坠。
“我听人说,你以前在安普拉区住过?”感觉有些无聊,路上又没什么人,秦牧主动挑起话题。
在秦牧说完话后,他的胸口开始晃动,紧接着变黑,随之一个嘴巴和一个眼睛浮现了出来,至于耳朵则是隐藏了起来。
“十年前的事了...”
“所以,这次回来,是来见老朋友的?”
爱丽丝只有一只眼睛和一个嘴巴,所以看不出她现在的状态,“不是朋友,是之前收养我的那对夫妻。”
“哦。”
听到这秦牧便明白了,这家伙大概率是因为一些原因跟家里人走失,来到安普拉市,被一对夫妇捡到收养了,但在十年前被自己部落的人找到,带回了家。
“既然是这样,那你直说就行了,卡旺队长应该不会阻拦你吧。”
“我不想打扰它们。”爱丽丝回道。
“也是...”秦牧想起了白天在楼顶上看到了那群围在酒店周围的狂热粉丝,心想如果爱丽丝真的以真身跑去见人,会是多么声势浩大的场景啊。
最重要的是,那些粉丝可能会缠上那对夫妇,搞得对方不得安宁。
尤其是一些私生饭和脑残粉,如果无法接触到爱丽丝,指不定会做出什么危害两夫妇的事情。
这样看来,爱丽丝选择晚上出行是最正确的选择。
“看来明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是啊,我有时候挺羡慕你们这种人的,自由自在,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秦牧不由的低头看了一眼,他看见爱丽丝在说着话的时候眼中带着向往。
“确实挺自由的,但也不能说无忧无虑...”
“说的好听点,是自由,但那都是建立在有钱的基础上,没钱的话,什么都做不了。”
秦牧接着说道:“你羡慕我们,但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羡慕你,受人追捧,高高在上,一场演唱会也许就赚了某些家庭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美食、豪车、滑雪、度假等等...”
“住在城外的人打破头颅都想进城,而住在城里的,却想着出城追求自己想要的自由...”
爱丽丝叹息,“你是在嘲笑我吗?”
“没有。”秦牧摇头。
“因为你说的是实话,你确实不自由,连见个人都要偷偷摸摸的。”秦牧说这话的时候,确实有些同情。
这让他想到了不久之前被法斯特和共助会追杀的自己,干什么事都要小心翼翼的,憋屈的很。
直到来到安普拉区,突然被这里的大佬看上了。
虽说布莱莎有时候是挺任性的,但这都是双向的,自己帮她做事,而她给了自己自由的底气。
他觉得自己比爱丽丝,还是好上许多。
至少自己想去见什么人的时候,布莱莎从来不会约束,甚至还会在自己回来之后提醒自己要注意安全。
哦,这样想来,还有些感动。
不过秦牧对爱丽丝也只是有些同情,要做到共情基本上不可能。
你出门有几十个保镖,还有私人助理,坐的都是特制的房车,还有不知道多少粉丝相拥....
这让秦牧怎么共情呢?
“要我说啊,有时候人就应该大胆一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顾虑。”
“说是这么说,但到了我这一步,想要不顾虑,太难了...”爱丽丝叹了口气,她很早就萌生了隐退的想法,但是却不行。
她的存在,是部落能够延续下去的根本。
她的一切都是部落赐给她的,而现在,是部落遭遇困难的时候,也是她回报部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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