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有些记不清这是他第几次从老诺伊嘴中听到草了,但是,老诺伊显然没有善罢甘休的样子,一边带着约翰进入步兵方阵中,一边继续喋喋不休。
“完蛋了,对面的骑兵是精锐中的精锐。
咱们这几千人说得好听是几千军队,说不好听的,其中能打的估计三分之一都没有。
这一仗肯定败了,诸神保佑,我还想活着,还想见见我亲爱的女儿。”
这一长串话,让约翰终于不再那么迷糊,回过了神,打量了自己的武器,又看了看身边的同伴,最后把目光留在了老诺伊身上。
“老诺伊,还没打呢,你怎么就说自己要输了。”约翰压低了声音,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被前方不远处方阵的指挥官,那名他根本不认识的骑士听见。
“白痴!”老诺伊低骂了一声,随即道:
“这还不简单,你看他们的装备就知道了!”
约翰看了一眼远处密密麻麻的骑兵,在清晨的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如果不是距离太远,约翰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会被闪瞎。
“这...这...”约翰有些说不出话来了,他身上穿的,是极其简陋的皮甲。
而他所在的整个步兵方阵,和他的情况一样,除了少数几个人有铁甲之外,其他人都是皮甲,有的,甚至连皮甲都没有。
他的皮甲,还是当初出征的时候,男爵老爷好心发的。
约翰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艳羡的说道。
“这得多少钱啊!”
“蠢货,就知道钱,你没看见那些骑士的战马都有甲吗?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了,这支骑兵,基本可以说是黄金打造的都不为过。”上过好几次战场的老诺伊,忍不住摇头叹息道。
“诸神保佑,祈祷这些骑兵最后才冲击我们的方阵吧。”
听老诺伊这么说,约翰也有些慌了,连忙问道。
“老诺伊,你...你说这次,我们...我们能活着回家吗?”
“那就只有诸神知道了!”老诺伊没好气的说道。“如果那些骑士向我冲过来,我肯定活不下来。”
“如果你能活下来,我回去之后就把我的女儿诺娃嫁给你。”
想到老诺伊那女儿魁梧的身躯,想到对方挥动大锤的身影,约翰连忙摇头。
“不了不了,那我宁愿去死!”
“草!你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啊。”老诺伊骂了一句,随后认真的说道。
“小约翰,记住了,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见识不妙,记住,第一时间躺在地上装死,这样,你才有机会活下来。”
老诺伊刻意压低了声音,但就在对方身边的约翰,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忍不住开口,心情复杂的问道:
“所以,这就是您能参加那么多次战争活下来的秘诀吗?”
只是,他并没有等到老诺伊的回答,对方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紧紧的盯着前方。
约翰忍不住在心中叹了一口气,随后死死的握住了手上的长矛和盾牌。
他在心中,还是有些不太相信自己这一方会败,虽然对方装备好,但己方人数更多啊。
不过,他却把老诺伊说的话,记在了心中。
毕竟,诸神在上,保住自己的性命,装死也不算丢人吧。
约翰方阵右侧,是符腾堡联军为数不多的骑兵,由诺德高公爵的侄子哈尼伯爵亲自指挥。
哈尼伯爵的脸色,这会儿也十分难看。
事实上,他并不想带队来布雷卡狙击亚历山大,这危险系数实在是太高了,尤其是,在得知对方的军队是哈布斯堡家族的重骑兵之后。
但是,这却由不得他。
经过一系列权衡后,最终他诺德高公国的一千精锐,连同其他军队,顶在了布雷卡,这个几乎是亚历山大支援安斯巴赫的必经之路上。
虽说哈尼伯爵作为第一道防线,但并不代表他被放弃,在他身后不到十里的地方,驻扎着剩下的其他联军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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