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中,凌风已然远去。
百里长安在原地待了一阵子,也就此御空飞起。
凌风前脚刚走,百里长安后脚便离。
而凌风的速度比百里长安快得多,故而并没有注意到,百里长安赶路的方向,竟是与他一致。
……
另一边,早晨时分。
白狼城,城外白狼军驻扎主营所在。
一封急报,快速传到白雪阳手中。
白雪阳打开一看,瞬间色变,“蛛王森林的妖物被全剿了?”
“蛛王森林,乃是我们白狼郡七大妖物森林之一,其内两只霸主妖物毒雾蛛王以及缠山化骨蟒,强大而狡猾。”
“何人如此手段通天,击杀了它们?”
整个白狼郡,妖物无数,肆虐不已。
而除却普通的妖物外,这里还有一头最强的鬼雾地穴蛛,以及麾下十四只强大的霸主大妖。
这十四只霸主大妖,各自占据了七座最庞大、最丰沃的森林,占山为王。
而鬼雾地穴蛛本身是没有地盘的,要说有,那便是整个白狼郡都是它的地盘。
且不说鬼雾地穴蛛一直是白狼郡的最大威胁。
这七座妖物森林,也一直是白狼军头疼无比的心腹大患。
拿那只毒雾蛛王和缠山化骨蟒来说,实力强大至极,白狼军上下,除白雪阳外,无人能奈何它们。
可若白雪阳亲自出手,它们又会瞬间潜入地穴之内,就此逃遁。
现在,这两头妖物居然被击杀了?
且,它们栖息的森林,七座妖物森林之一,里头妖物竟被全剿了?
到底是何方神圣,有如此能耐?
此时,那传令兵回答道,“禀将军,据情报显示,是凌风大师出的手。”
“两天前,有白狼军在蛛王森林外巡守而过,看到过凌风大师的身影。”
“凌风小友?”白雪阳挑了挑眉头,而后恍然。
“也是,这白狼郡内,除我以外,也就只有他有这般实力了。”
“没猜错的话,定是那两头孽畜遇了凌风小友,又不开眼,以为是软柿子,故而没逃。”
“没曾想,却是撞了铁板,被凌风小友所击杀。”
白雪阳问道,“凌风小友现在在哪?”
传令兵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白雪阳轻笑,“看来,是走了。”
“之前凌风小友就说过,不会在白狼郡待太长时间。”
“只是没想到,他离去前还替我们解决了一份大麻烦。”
白雪阳摇着头,满脸赞扬之色,“素闻龙城凌风,心系百姓安危,矢志除尽天下妖物。”
“今日看来,果真如此。”
“好个志气高远的少年天才,实乃当今年轻一辈之楷模。”
……
而另一边。
还不知自己被带了高帽的凌风,早已到达王都。
而在进入王都之前,他提前摘下了面具,换了身衣服。
以龙城凌风的身份行事时,他的服饰,颜色很是深沉,乃是由城主服饰改动而来。
而以自己的真实身份行事时,他则会换上一身公子服,这是他在凌家历来就穿的服饰。
凌风很喜欢这身衣服。
因为,衣服的每一针每一线,都是由母亲亲手缝制的。
穿在身上,总是暖暖的。
王都之内,凌风行走在繁华的街道上。
这并不是他一次来王都。
以往还是孩童时,还未被爷爷厌恶时、未是族人厌恶的修炼废物时,他也随家族队伍来过王都。
爷爷和父亲,都是天武星将,每年都要回王都述职一回。
他便是那时跟随父亲来过。
毫无疑问,王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繁华的大城。
其内车水马龙,人流熙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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