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小烨,你把他夸得跟朵花似的,还什么朋友五湖四海,他除了你这么一个像样的朋友,其他的都是啥?酒肉之辈,狐朋狗友。”
沈烨毫不客气的反驳道:
“颖姐,昔年孟尝君门客三千,尚有鸡鸣狗盗之辈,再说了,我们现在才多大,一切还都是未知之数,有句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
崔颖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一眼诧异的看着沈烨。
平时的时候,沈烨和崔洋见面就掐,偶尔还会动手,就差人头打出狗脑了,她不明白为啥沈烨突然如此袒护崔洋。
“好!老沈,还是你懂我,不枉兄弟一场,就是这龙穿凤是啥啊?是不是古代的下流话?”
崔洋红光满面,激动的拍案而起,可惜张嘴就喷粪,老崔的脸色顿时就黑了,桌下的拳头紧紧的攥了起来,崔颖噗的一声就笑了,前仰后合。
沈烨痛苦的捂住了脸,这大洋子还是真的无药可救,要不然直接人道毁灭,直接回炉重造吧。
不过好在他总算是岔开了话题,要不然,沈烨是真的有点架不住崔颖的温柔攻势了。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这话说得一点都没毛病。
次日,周三,小雨,上午8点45分。
沈烨独自踏上了一趟向东的列车,这趟列车是从滨城开往牡丹江的,途经依兰县。
今天沈烨不是为了赚钱的,勉强算是旅行吧,其实也是为了了却一状小小的心事。
前一世,他在滨城读书的时候,因缘际会之下,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
当时的沈烨一穷二白,意志消沉,而且还破了相,可是这个女孩并没有嫌弃他,依然温柔如水,算是他晦暗大学生活里唯一的一道光。
后来也没什么狗血淋头的剧情,临近毕业,现实的巨大鸿沟自然而然的分开了年轻的恋人,茫茫人海,再也不见。
女孩叫高小兰,依兰人,是个温柔且漂亮的女孩,只是她的额头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破坏了美感。
她总是留在厚厚的齐眉刘海,低着头,看人也总是怯怯的,非常自卑的样子。
夏小沫在高三这年,也有过一段不太美好的回忆,她没有细说过,沈烨也追问过,总之她也补习过一年,算是和沈烨同病相怜。
这个时间,高二暑假,她应该正在家里的小卖店里帮忙,而沈烨则是明天下午的车票回家。
时间还够,索性就过来看看,一来可以躲开崔颖的温柔陷阱,二来也算是解开一个尘封已久的心结。
临近中午,依兰城北一个老旧的小区,这是县淀粉厂的家属楼,也是高小兰的家。
楼房是4层的老楼,红砖的外墙,有一圈院墙,时间久远,多处坍塌,红墙斑驳,都已经破的不像样子。
还没等沈烨走近,就眼尖的发现院墙外边,有两女一男,动作粗鲁,连拉带拽的正把高小兰朝僻静的地方领。
沈烨的眼睛瞬间就眯了起来,凛冽的光芒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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