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差不差,只是和李易想象的差距还是挺大的。
按照李易谈过的几个陪审员经历的人的说法,他们几乎很少有推翻多数人投票的情况。
当然,也有比较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这些个陪审员,的确职业五花八门,他们这些人,大多数并不是太懂法律,不过想想倒是也正常,因为貌似也不太需要。
《十二怒汉里面,其实里面的十二个人也都是普通人,他们以前素不相识,以后可能也没有什么打交道的机会,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各自的更关切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阅历,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
对于制度来说,哪个更好,不是李易一个导演需要考虑的问题。
有人说《十二怒汉在无时无刻地美化皿煮制度,但是实际上,在李易看来,却反而是恰恰相反的。
无他,因为,首先要从案件上面来说,原版的《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什么故事?
“经过六天冗长枯燥的审理之后,法官对陪审团发布了裁决指示,被告是一名十八岁的男子,被指控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在法庭上给出的证据也极有说服力: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露过寝室以及飞驰的车窗,看到了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了被告喊着“我要杀了你”,以及身体倒地的声音,并且察觉到被告跑下楼,刺进被告父亲的胸膛的刀和被告曾经添置的刀是一致的。而且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也极为不诚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
从剧情和证据来说,似乎,绝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这就是杀人凶手。
而电影的真正的精彩的部分就在于,最终的结果却是十二人全票通过了被告无罪的决议。
事实上,由十二个普通人来审判被告这个事情,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正义性。
皿煮,有没有可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答案是肯定的!
可是《十二怒汉的精髓在于,电影的故事,并没有给出,真正的凶手是谁,真相是什么。
因为,对于陪审团成员们来说,他们不是警察,他们根本无法知道,真相是什么。
他们只能根据警方,律师,证人等等,提供的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陪审团的议论过程之中,其实就支持有罪的一方要在规则内举证证明被告的行为,而反之,支持无罪的人,就要对控方的证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质疑。
这个制度的宗旨在于,宁可错放一千,不可杀错一人。
看起来好像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冤案的发生,可是实际上,因为陪审员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这个法律的关键核心点在于,疑罪从无。
李易终于完善了剧本。
很快地,就把剧本给到了陈伟杰那边。
当然,具体的到时候,要用《十二怒汉原版的十二个人,还是港岛的九个人陪审团,李易还有些犹豫不定。
如果用九个人的陪审团,那么电影肯定就不能是十二怒汉了。
而李易也想找陈伟杰他们这些人讨论一下,是否有必要改成九个人。
其实《十二怒汉的核心人物在于,八号陪审员。
其他的有多少个其他的陪审员,其实反而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而所谓的美化,宣扬皿煮制度的优越性,李易真的不认为是这样的。
因为,对于被选中的陪审员而言,实际上,李易了解过,那些个有担任陪审员的人,他们大多时候,都是对这个事情,不是那么的重视,或者说绝大多数的陪审员,都不希望耗费太长的时间去讨论案件。
甚至于很多时候,态度都是比较敷衍。
《十二怒汉里面其实也是如此。
现实当中又能有多少人像八号陪审员那样始终在群体抉择之中坚持自己的立场?
而且片子之中即使有八号陪审员这样的人存在,可是也依旧存在妥协,在其次轮投票只能无奈弃权,让其他人做出抉择就可以看的出来。
所以,如果没有八号陪审员的话,那么岂不是判决的结果会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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