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量着丁林,见丁林剑眉横扫,眼神冷邃。腰别一条皮带,上挂装武器的皮夹,但皮夹里面装的并不是弓弩,而是别的武器。
他见丁林举起过这个武器,应该比弓弩要厉害。
赵轩龙是炠汲国宰相赵府大少爷,也见过金风国的服饰,从来没见过丁林这样穿的。因为赵轩龙是凡人,他并没见过仙境的修士。
“也许是金风国的最新服饰吧。况且,这人有一把少见的武器。”丁林的怪异穿着,让赵轩龙很是好奇。
于是他跟丁林抱拳道:“阁下,我们部落简陋,今晚就在敝处和我一起歇息,如何?。”
丁林看了看草原上漆黑的夜晚,自己不好赶夜路,这赵少爷又好意邀请自己,那就一起住吧。
丁林点头答应。
赵轩龙看丁林答应一起住,很开心。
他本来想着没人会跟自己这个三百斤的大胖子共处的。
他,
这么一个被赵府淘汰的人,
每个人都躲着他远远的,然而,跟这个穿着异域服饰的异国之人却并不讨厌他。
所以他很开心。
赵轩龙暗暗认为丁林也许是仙界的弟子。从外表和胸怀,都远远超越了凡人。他不能怠慢尊贵的客人。
赵轩龙请丁林到自己的帐篷,叫人送来了一坛酒和一只大羊腿,摆在一条小方桌上。
这可是部落里所剩不多的粮食了。但是赵轩龙还是令人拿了出来。
赵叔跟赵轩龙说:“龙主,我们只有这些了。”
赵轩龙斥道:“没有又何妨?我们不能怠慢客人。”
然后,又转向丁林,跟他说:“阁下气宇不凡,我们虽是小部落,但也不能辱没阁下。况且,刚才多有得罪,理应当好酒相待,以陪不是。”
这死胖子,见识还有一套!
为人亦豪爽。
丁林看着这情景,便想起前世一首诗: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如李白《将进洒》所说,钱财名誉并不在意,世上难得有共同嗜好的朋友。只是喝上美酒,一切烦恼都会烟销云散。
丁林突然有很深的触动。
在仙界,他总是小心的应对着仙子,严谨的工作以求将来,身心不曾放开过,也从未遇到此等大方豪气之人。
所以,来到凡人世界,丁林变得开心起来。
两人在小方桌着落座。
“阁下怎么称呼?”
“我叫丁林。”
“好听的名字。丁兄,敝处太小,今晚只能请你跟我睡一个帐篷。我们睡前先喝点酒、吃羊肉,如何?”赵轩龙客气道。
丁林开心道:“我也喜欢吃羊肉。两个大男人挤一挤无妨!”
“请问您怎么称呼?”
“敝人赵轩龙。炠汲国赵府大少爷,从小家人希望我做一条龙,结果我是一只虫,胖得像一头猪。哈哈哈!”说完,赵轩龙尴尬地笑了起来。
不知为何,赵轩龙对面前的这个青年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听完赵轩龙这顿自嘲,丁林也看出赵轩龙确实有些另类。
肥肥的身材,肉墩墩的大脸蛋,两个眯成一线的小眼睛却露出真诚的目光。
丁林不喜欢那种处世圆滑的人,而对这种傻傻的人就有默契般的亲近感。于是,丁林也就没有过多客气,用小刀割了一块羊肉放进嘴里,再给自己和赵轩龙倒满酒。
两人碰杯畅饮了几次,微微有些酒意。
“丁兄,你在金风国一定活得很轻松很快乐吧。为何要来这乱世之地?”赵轩龙好奇地问道。
“这里是乱世吗?”丁林问道。
赵轩龙点头承认。
“炠汲国的仙人世界尚可,但凡人世界乱透了。”赵轩龙叹息道,“人人争权夺利,强者抢夺弱者,敝人自幼没法习武,所以沦落至此。”
丁林听了赵轩龙的叹息,很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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