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狮被四个人包围,没有半点慌张,前爪隐动,鼻中低鸣,静静蛰伏着,只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迅猛地出击。
“吼!”
畜生毕竟是畜生,四个将士围着它转悠,终于耐不住性子,率先出击。
它前肢伸直,臀部翘起,后肢半蹲,脊背向下弯成弓形,随后猛蹬后蹄,掀起一阵泥土,扑向面前的花亭,浑身的肌肉疙疙瘩瘩,看起来充满了力量感。
速度之快,像一支刚刚发射的导弹。
在畜生的世界里,衡量对手实力的标准无非就是体型,而花亭身高显著低于另外三人,理所当然被它视作了短板。
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何况是一个未开灵智的畜生。
恰恰相反,花亭是这四人之中,最不怕它横扑之人,原来他自知无论是做任何事,都应该扬长避短,身高是他的弱势,但个子矮的人更容易练出力气,便苦练膂力,终有成效,如今力可举鼎。
转瞬狮子便到面前,花亭双腿跨立,扎稳马步,瞅准机会,双臂向上横推,正好迎上狮子的两只肉掌。
“嘭!”
人终究是人,狮子也不是徒有重量的铜鼎,纵有超脱的力量,又怎可媲美天神!
双手双掌交对,发出一声闷响。花亭轻哼一声,噔噔噔噔,连退四步,顿觉双臂发麻,胸口暗痛,却没有被扑倒,即使占尽了下风,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他低头看,胸口铠甲已经被狮子顺势而下的爪子划破,留下六道血痕。
以凡人之躯抵挡住草原之王的奋力一击,这便是花亭!
而另外三人,早就摩拳擦掌,等的便是这一刻。
他们久经沙场,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自然知道如果一拥而上,只会自乱阵脚,发挥不出人多势众的优势。
只待狮子率先出击,再趁其防守的注意力降低,一起出手,只是作为诱饵的人甚是危险,但参军打仗,哪有不流血死亡的呢?踏入军营的那一刻,心中就该有这个准备。
无需多言,经久的配合早就建立了心意相通的默契。剩余三人一起攻向狮子。
吉雨挥拳攻其左额,宁鹰甩腿抽它右腰。后方的辰豹则扑向它的双蹄,狮子上身腾空,他准备拉起它的后蹄,让它失去平衡。
徐三修在场外看得入神,心中暗暗为雄狮捏了一把汗,此时狮子局势实在是不妙,最强的一击没有打出成效,反而露出了满身的破绽。
这可怎么化解?
毕竟是草原的王者,临危不惧。这十二年里,它跟在公主身边,时常与各种猛兽作战,以博得公主欢心,就连百兽之王老虎,也咬死过两只,如此险境,不知经历过多少次。
它迅速拉开头颅,吉雨的拳头从鬃毛上擦过,好险!吃上这一拳,少说得昏上半晌。
腰间的攻击就不甚好躲了,毕竟几百斤的躯体,哪能做到身如意转,鞭腿又甩得辽阔,只能硬捱这一下。
都说狼是铁头铜骨豆腐腰,狮子也是如此,宁鹰这一脚十年的功力,如果是野生狮子,这条腰不说当场断掉,以后恐怕也很难直起来了。
但它自小不愁吃食,养的膘肥体壮,腰部包裹了一层厚厚的脂肪,捱了这一下,虽然并不好受,却没有伤及根本,仍能继续作战。
“嗷……”
它痛苦地嘶吼一声,腰瞬间塌了下去,身后的辰豹立即捉住他的双蹄,正要往后拉,却不知自己打错了主意。
狮子条件反射地抬起后腿猛的后踢,正中辰豹胸部,登时铠甲凹出一个大槽,喷出一口鲜血飞了出去。
原来这草原上有一种龌龊的动物名叫鬣狗,最喜欢干的事便是掏肛,狮子在与其斗争的千百年中,保护后门早就形成了非条件反射,牢牢地刻进了基因里。
辰豹重重摔到地上,滑出一两米,陷入昏迷,不知死活。
任谁也没想到,承受正面攻击的花亭没有大碍,反而是偷袭的辰豹受了重伤,大概是他不了解狮子习性的原因,也怪自己不够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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