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的当然不只是一两个回合之间的事。
在这期间马刺的其他球员发挥的就比较正常。
反观76人队,除了斯诺以外,无论是麦基还是乔治·林奇,进攻端的表现就好像缩了水,好在防守端的表现还可以,不然指不定一节就被马刺将分差给拉大的两位数。
不过有道是屋漏偏逢连阴雨,黄鼠狼单咬病鸭子。
在第二节开始不久,麦基就崴了脚。
替换上来的弗农·麦克斯维尔也不给力,投篮两投不中不说,还被安德森抢断发起了快攻。
在篮下安德森与罗宾逊二打一,谭元也无能为力。
海军上将跑得和个兔子一样,都过了巅峰期还是那么能跑。
比份逐渐有拉开的趋势,两队已经相差了11分,马刺领先。
罗宾逊与穆大叔两人形成了互爆,只是总体上来说还是罗宾逊占了上风。
谭元和邓肯之间的对位,谁也奈何不子谁,倒也是势均力敌,邓呆呆的得分比谭元还要低上一点。
这主要还是因为谭元的三分球,四投三中,光三分球谭元就拿到9分。
可是……可是其他人包括斯诺在内,76人队的其他球员得分各共还没超过10分,这才是76人落后的主要原因。
又得不了分又防不住。
拉里·布朗调兵遣将也没有用。
谭元只能增加自己的出手。
在弧顶接到球后,邓肯也跟防出来。
同伴已经不能相信,谭元准备自己攻击篮筐,刚刚一个三威胁,结果安德森就跑上来包夹,谭元一看不能再继续试探,那就冲吧。
右手运球躲过安德森的掏球,将球在体前向身体左侧拍出,身体也跟着向左侧晃动,然后突然再用右手将球拉回。
山姆高德。
这是谭元来到76人以后跟艾弗森学的,一般来说很少有大个子球员能够做出这个动作,谭元做起来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将邓肯和安德森两个人的重心都骗过,谭元迈开大长腿一个加速扬长而去。
内线里罗宾逊看到突破进来的谭元,虽然没有马上补防,却往篮下靠近。
这是想要盖帽?
同样擅长盖帽的穆大叔立刻发现了罗宾逊的意图,不过再想把罗宾逊推出篮下已经不可能了,只能紧紧的挤住罗宾逊,意图阻止罗宾逊起跳。
这些都是在电光石火间发生,谭元也发现了罗宾逊,不过并不惧怕。
现在76人需要的是士气,压倒一切的士气,不然76人就完了。
一步、两步,谭元直杀篮下,迎着罗宾逊就一跃而起。
穆大叔的策略也起了作用,罗宾逊在与穆大叔的角力中跳起的高度有限。
谭元双手大力球灌入篮筐,身体就像一枚虾子那样向内弯折,胯的高度看起来就像要骑在罗宾逊的肩上。
骑扣!
虽然不完全是,而且谭元撞在罗宾逊的身体上,将海军上将撞的身体连晃,向后退了两步扶住篮球架才稳住,谭元自己也在反作用力下向后荡起。
谭元与穆大叔击掌相贺。
罗宾逊不是力量型的中锋,虽然很他那一身键子肉很容易让人以为他是力量型中锋,但实际上他更偏向于轻快、灵巧形内线,一直顶在五号位上实际对罗宾逊来讲并非最佳选择,容易出现力量上续航能力不足。
而且罗宾逊的脾气太好了,非常非常好,用湿润如玉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当初被卡尔·马龙一肘子夯倒都会表现没事,还说马龙不是故意的。
这样的性格也许在生活中非常受欢迎,但是在球场上就有些显得杀气不足,篮下的威慑力就会有所消减。
如果连续被攻击就会产生迟疑,这在与“大梦”奥拉朱旺的较量中就体现的淋漓尽致。
谭元也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强攻。
不过谭元不像某些人,不论面对谁都无时无刻的支起大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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