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就是错过,没有什么可以说的出来的理由,而人只能往前走着,这既是因为错过了,也是因为回不去了。
李绍安此刻就是往前走着,甚至不想回头,而其实也因为狗镇就在眼前。
没有人可以阻止一个人最后的愿望,因为这个人会为了这个最后的愿望而拼尽一切用来努力。最后一口气可以撑多久这毕竟是没有人知道的事情。
李绍安身后跟着连,连到如今都想不通自己怎么会牵扯到这么多事情里面去。他只不过是接了个任务而已,南彰任务完成之后他应该再接一个任务到一个新的地方去做然后再接任务,直到他做这些事的赏金够他找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生活大半辈子,娶一房娇妻美妾。可是他怎么如今就跟在李绍安的身后,一起走了过来?
二人武功都不怎么高强,李绍安也就一口内息提起来能轻功快人一步,而连便是提起来内息也很快就散了,只有手上有些特殊的功夫,这么一对二人组,若是碰上个狠人,绝对没有半分还手之力,此刻二人却是就这样走了来。
李绍安可以说是心很痛,但是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在伤痛中无法出来的人,能无论在谁面前都能称一句老子的人,怎么会沉醉在伤痛里,只是会很遗憾罢了。
毕竟,他和红姑娘也可以说是错过,两个人斗了一辈子,也跑了一辈子。
李绍安现在眼前夕阳正好,没有山遮挡太阳,狗镇小的可以让他一眼全部看的清清楚楚。清楚到知道这是一个荒芜的镇子。
因为这镇子里野草都不生长,虽然是这种季节,但是委实是可以用荒芜来形容了。
不过可以看到一株柳树,长柳似是可以垂到地上。周围一片荒芜唯这里有些绿色,这怎能不让人奇怪?
于是李绍安和连停了下来,停在了这一个山头上。
而这个时候,有鞋子摩擦地面的声音。
走路的人一定是个瘸子或是跛子,而且这人并不高大,甚至可以说有些瘦小。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李绍安和连不止听到了,还清楚的看到了。
这可能因为他们二人恰好不是瞎子也不是聋子,也因为四周无人。人一多了自然嘈杂,便听不到鞋子摩擦地面的声音了。
这个人虽然是个跛子,但并不妨碍他是一个很有特色的跛子。
为什么说他是一个很有特色的跛子?因为他穿着红色的衣服黑色的鞋子,手里拿着一根大葱。
他的特色就在于他手上拿着的这根大葱,李绍安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根葱,有三尺长一寸粗,便是说这根葱是大锤子也是由人信的。
而他穿着红色的衣服,手中拿着这么大一根葱,怎么能够说得上没有特色?
这人此时已经走到了镇子的门口,而李绍安与连连忙趴在了地上。
因为这人回头看了一眼,看样子这看的方向正是李绍安和连所在的方向。
周巧巧此时心绪还在感伤悲秋之中,但是也听到了声音。
因为这人回头看了一眼便又将头扭回来,继续向前走着,走进了镇子里面。
而镇子足够小也足够安静,没有人甚至没有风,所以不仅周巧巧听到了,魏杰和那小孩也听到了,三人均是停止了动作,不发出一声声响。
这位跛子的鞋一定非常的结实,若是不结实,鞋子怎么还会好好的在他脚上。
跛子走进了镇子以后大叫一声:“有趣。”
声音粗犷而听得出十分快意。
跛子于是将镇子上的所有房子都一一走了遍,直到最后走到周巧巧等人这里,这倒也是应该的,因为这件房子的确在镇子里的最里面,最后面。
周巧巧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个跛子走进来。
这位跛子走到了柳树下,看着屋子里面的周巧巧和魏杰,说道:“呦,这地方竟然还有人。”
周巧巧说道:“你是什么人?”
这位跛子在柳树下晃了晃自己手里拿着的大葱,说道:“我不过是一个逃难的人,何必如此紧张,二位是此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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