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顺风苦笑道:“咱们生产队拥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社员,不到5%,大家读完小学,一般都不会去上公社读初中,一方面因为路程远,一方面因为学费,所以,我想在咱们沈家庄小学的基础上,建立一座初中,并且公开对外招聘初中老师!”
“没问题,我同意!”
“我也同意!”
从大队部出来后,路顺风就碰到了一个女人,推着一辆自行车,穿着一件高领的宽松毛衣,外面是一件中性羊毛呢大衣,裤子则是紧身裤。
路顺风还在疑惑,这是谁啊?
“路队长,你回来了!”
听着对方的声音,路顺风这才认出居然是周嫂。
“回来了!”
路顺风问道:“周嫂,你这是去哪儿了?”
“回娘家了,今天我小妹,我家的老五相亲,让我过去长长眼!”
路顺风也知道,现在相亲基本上七大姑八姨,左邻右舍都会过去,如果脸皮薄的人,还真应付不下来。
“相得怎么样?男方是哪里的?”
“基本上定下来了!”
周嫂笑道:“是放心家的老三!”
“那岂不是差辈了?”
沈放心跟沈传福是一个辈的,而沈放心的儿子则比沈传福低一辈。
周嫂道:“各论各的呗!”
路顺风三个多月没有看到周嫂,再看到周嫂的时候,发现她大变模样,原来的周嫂体重也就是八九十斤,又黑又瘦。
如果说直观感觉感觉,就仿佛鲁豫减肥后的样子,几乎成了一个鬼,毫无美感,明明刚刚三十出头,看上去就像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一样。
自从她成为养猪场的负责人,避免了风吹日晒,加上营养跟得上,现在周嫂至少一百出头,不仅面色红润,皮肤也白了不少。
“那你先忙!”
路顺风看了看供销点,最终还是抬腿朝着供销点走去。
“你要点啥?”
宋瑞莲原本正在整理货物,根本就没有抬头,只是感觉有人,就主动打招呼,等她回身,这才发现是路顺风。
“原来是路队长!”
“在这里工作还习惯吗?”
沈小妹就是不想费事,并没有按照路顺风想法去管理供销点,这个工作最终落在了宋瑞莲的头上。
这主要是因为胡胜男是算账的能力太差,她管不过来,宋瑞莲原来在养猪场工作,她的女儿也没有人帮忙照看,就跟着宋瑞莲在养猪场。
后来宋瑞莲,胡胜男主动找到宋瑞莲,把这个工作交给了拥有初中文化的宋瑞莲。
“还行!”
宋瑞莲的女儿王小小,不,现在已经改为宋小小了,她看着路顺风过来,满脸欢喜,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水果糖,递给路顺风:“叔叔……吃!”
“谢谢,小小吃吧!”
宋小小跟路顺风比较熟悉,这是因为路顺风经常会给她一点好吃的,当然,也会给其他孩子,比如说沈引娣。
刚刚路顺风还感叹周嫂的变化大,看到宋瑞莲,她的变化更大,如果说周嫂的变化还在可以理解的范围之内,那么宋瑞莲的变化就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了。
怎么可能这么大呢?
宋瑞莲似乎注意到了路顺风的目光,笑道:“顺风你是要看看账吗?”
“不用!”
路顺风指了指麦乳精,还有点心道:“我拿些东西,三哥家的孩子出生,我还没有见过呢!”
“那应该去看看!”
路顺风这一次从彭城回来,并没有像以前一样,购买一些吃的喝的,因为他知道现在生产队就有供销点。
沈家庄生产队的供销点三间屋,共计九十六个平方,排成一个凹字形的柜台,靠近左侧是生活用品区,主要是猪肉、鸡蛋、米面油之类的东西,中间是副食品区,像罐头、奶粉、点心、糕点,还有零食,右侧方向则是牙刷、牙膏、鞋子、锅、瓢、盆还有其他东西。
虽然面积像后世一个小卖部,但是商品远远不足,这也没有办法,因为很多小商品还没有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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