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河边的时候,觉得无事可做,周围是死一般的沉寂。自我认识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觉得这世上没什么好,我看来来往往的路人,就好像我看墙头上奔走的野猫,它们或者为了一个馊了的包子你争我夺。
河上飘过一具尸体,看上去是个女子的尸体,然而仔细看他已经被泡得臃肿铁青的面容,又觉得像是个男人。听说这个男人的头值黄金五百两,所以,这样的尸体不会永远的漂浮在水面上。
我拿起石头,朝尸体打了一串水漂。
仓啷啷,几声剑响,对岸又一声口哨,如同鹰的啸叫划破天际,然而又像丧家之犬的哀嚎。这两拨人实际是一瞬间把我围在中央的,河岸这侧的从树丛里冒出来,河岸对侧的从水上踩过来,就这样把我夹在中间。然而他们好像没注意我的存在,也许我不该存在。我从人堆的缝隙里瞧见尸体平静的向下游流了过去。
“南宫家的,这尸体好歹也是我们最先发现的,让给我们吧,井水不犯河水。”从树丛里钻出来的大胡子说。
“哼,笑话,没有我们南宫家出马,你认为你们这帮杂鱼能杀得了他么?如今人头在此,你们又来趁火打劫,邀功请赏了!”河对岸过来的人像是一帮太监,各个清白脸,却着黑衣,亮出的家伙事儿也千奇百怪。说着,南宫家为首的使个眼色,身后一轻功了得的副手朝尸体飞去。大胡子的手下也不甘示弱,把剑一指,直奔黑衣太监后心戳去。大胡子抽出九环大刀,掠起一阵风,大喝道:“砍了他们!”
这些人武功了得,人品却不好,说打就打,也不礼让。我双手抱头,蹲在人群中,小快步挪移了出去。高手打架,都是在半空中辗转腾挪,落地的多半都是死人。我从这样的人群中穿梭过无数次,后来才知道,连死里逃生都算不上。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和墙上的野猫没区别,遇不上臭了霉了的包子,就会自生自灭。如果当真很不幸被哪道剑气擦中,和死了也没区别,还是一个自生自灭。我找到不远处一片草地,往下一坐,从怀里掏出个半馊不馊的包子,啃了一口,看他们打。
刀影交汇,人影攒飞,上上下下。忽地,一道剑气劈下,地面爆裂,一个黑衣服的瞬间化为两半儿,从天上飘飘悠悠地落下。我差点没咽下嘴里的包子,狂拍地面,摸了半天,捋到了腰间的水壶,喝了一口下去,觉得水中杂着一股死尸味儿。这一招实在阴险,如果早放出来,兴许我就吃不下这个包子了。落地再看,死的这个实在是惨,从头到脚被分成了两部分,左边是左脸、左胳膊、左腿,右边是右脸、右胳膊和右腿。好俊的功夫,能把人分的真么干净利落,连半边的鼻子都没偏。
阴阳分割手,这段九成功力携带七分剑气,就像锯人一样,活生生把对手锯成两半。我又想,如果这一剑是横着砍会有什么效果呢?是否被砍的人肠子要连着下半截散落到地上,上半身又一时间悬在半空里,还能凭着轻功比划那么几下?正想着,手里的包子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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