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吓唬他做什么?真成情敌了?”
阿秋注意到了余欢的小动作,站在警局门前张开手臂活动拘谨了许久的身子,斜眼看着余欢。以前余欢对外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嫌得麻烦,很久没见他对女孩子这么上心过,这是获得超能力飘了?
“不知道他到底看到了多少,吓吓他,让他脑子里忍不住瞎猜,猜到怕了,就不敢在里面乱说了。”
余欢笑着摇摇头,先否定了情敌的说法,他余傲天现在可是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吓哭梁子豪,哪里算的上“敌”。
余欢自然有自己的意思,不清楚梁子豪有没有看到他和阿秋什么诡异的行为,万一在里面添油加醋乱讲几句,且不说警察会不会相信,他俩难免又引起怀疑重新被叫回去。
余欢一直不太理解人证这种存在,大部分人根本没有隐瞒和说谎会被惩罚的法律意识,而且现代科技还没有发展到可以绝对识破一个人的谎言,或者是洞察别人大脑中想法的程度。
一个人看到了什么,或许在诸多证据下不能徒增画面,但却可以减少和忽视,选择性的少说一部分情况。
完全可以用当时恰好走神了没看清、在看向别处没看到这种说法解释过去。再加上语言的艺术性,一样的情景,不同的情感偏向,展现出来有不同的效果。
从警局里出来时,匆匆瞥了一眼墙上的挂表,时间才刚过晚上八点。
还早,三人都没有马上回家的意思,回去少不了一顿责骂和啰嗦。
这就是没有手机的好处,否则现在电话肯定已经打了过来,不能即时通讯,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拖延症从某种程度来说也是后来即时通讯太过快捷的产物,每天早上醒来打开手机各种事情的催促已经发了过来,就像从早到晚都有一根小鞭子在后面催着做各种事情,一旦没了催促,一顿午饭也可以从中午拖到傍晚。
余欢点着一根烟,扭动着手腕,被束缚的感觉不太好,新奇这一次就够了。
“干嘛呢七哥?”
看到七哥在前面摆弄那个从马成强身上找到的手机,之前被他藏了起来,余欢好奇地想要凑过去。
“在那说就行了,别靠近我。”
七哥抬手阻止了余欢靠过去,余欢手里牵着狗,下午的遭遇差点治好了七哥的狗恐惧症,可是靠这么近还是浑身别扭。
“搞钱啊,从肖飞手里买那几个玻璃炸弹的钱还是我垫的,材料不用钱的啊!这几个人的钱,不要白不要。”
七哥的手指在手机上快速操作,准备把马成强的人骗出来。
那晚为了不提前引起对方警惕,七哥把黑夹袄男的手机又放了回去。
马成强的通讯录上只有寥寥几人的来往记录,凭借对那晚黑夹袄男手机通讯记录的记忆,七哥很快确认了黑夹袄男的手机,备注是“刘”。
“好!最好能现在把他们叫出来。”
余欢正想把那几个人引出来,看看能不能再打听些关于他们情报来源的线索。
就连准备变成一个高冷剑客的阿秋也欣赏地看向七哥,十分赞同。
他准备花大价钱给自己弄把好剑,这个大价钱还得从这笔横财里出才行,仅凭他从零花钱中省出来,只能买把塑料的,还带音效那种。
王尔德说,在我年轻的时候,曾以为金钱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等到我老了,才发现,确实如此。
余欢觉得可能只有获得了蝙蝠侠超能力的人,才能视金钱如粪土,蝙蝠侠的超能力是什么?就是有钱啊!
下午警察大动干戈,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尤其是那些格外需要注意警察的人。
七哥用马成强的手机给“刘”发了一条短信:
“我没死,来假山西边的小路上接我,所有人一起,马上离开。”
准备离开,他们必然会带上财物。
七哥开头先说了“我没死”三个字,就是为了唤起刘对马成强几乎是不死之身的畏惧。
“刘”畏惧马成强如怪物,七哥确定他们八成会来。
“先去把狗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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