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间酒铺,去里面歇歇脚吧,慌里慌张的搞得人真累。】这个时代普通百姓几乎很少出远门,因为路上若脱离官道迷了路,八成就是个死,而遇到悍匪也是个死。所以普通人出城,大多数都是两点之间城与城短距离串门,要么就是好多人抱团,有地图,一起走。
其他自然就是镖师,当然也少不了游侠与某些特殊身份的人,不过以上这些家伙却都不算是普通百姓了。
酒铺的板凳与方桌上布满了常年磨砺的痕迹,有些部分甚至包了浆,明显是多年的老铺子了。在这里饮酒解渴的有对江湖充满好奇的年轻武者,或是在附近县城村落活动的一些游侠、樵夫、猎户、农户。
看着周围江湖客豪迈的样子,习善也学着这些人喊道:
“老板!来碗兔肉来坛好酒!”
“好嘞,稍等!”
周围人倒是很少见十二三岁的少年独自出来闯荡的,少不了有人出口调侃:
“小家伙这是去山上打猎啊?大早上是想射个老虎回来?”
“哈哈哈!”
这种无伤大雅的玩笑倒是无所谓,活跃气氛还不让人反感。
习善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回应道:
“老虎打不到,射几只野兔野鸡还行。”
“那也是好样的,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就会种地砍柴,打不到野味嘞!”
江湖上萍水相逢的谈话较为多见,内容也大多有趣,有助于放松心神。
不一会习善的兔肉与酒便上来了,老板笑着要钱:
“小客官,一共六文钱。”
习善听了从怀里拿出这些年买零嘴攒下的十几枚铜钱,点了六个递过去。
正吃着,自己桌对面“咣当”一声被人放上一把沉重砍刀,刀长足有四尺,兽皮裹的刀鞘,刀柄上缠着防滑的皮筋,顶端镶了一颗粗糙的黑色虎头。
顺着刀往上看,一名年纪不大,无赖模样的青年坐在了桌对面,脸上还贴着一块狗皮膏药。
“嘿,把你的肉给爷拿来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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