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哥,就等你们了呢。”
丁坤与肖志刚刚离开“浴室”,也就是放了几个木桶的小房间,便看到洪伟正朝着他们走来,“晚饭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丁哥你来给我们农场说两句重建感言,因为。”
“这,有必要吗?”
丁坤刚想再说些什么,就被身边的肖志打断了,“丁哥,不管是为了庆祝农场的重建,还是为了团结那些或自愿,或不自愿前来农场干活的普通人,你或多或少还是得说两句的,毕竟这日子还长着呢。”
“好吧。”
丁坤用双手拍了拍自己的脸,让泡澡泡的有些迷糊的自己清醒了一些,然后又整理了一下自己刚刚胡乱套起来的衣服,才跟着洪伟来到了刚刚做好的“演讲台”——一块大石头上。
看着“台”下的众人,丁坤叹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我来这里就一句话——开饭!”
说完丁坤便在肖志与洪伟惊讶的眼神中走下了“演讲台”,而“台”下那些都已经准备好听丁坤长篇大论的人都先是一愣,然后发出了欢呼与掌声。
毕竟谁都不喜欢有人在你想吃饭的时候“说两句”,因为这“两”句就有可能会花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丁哥,你这也太短了点吧。”
端起饭碗的丁坤看着一脸无奈的洪伟,摇头说道:“大家都已经忙了一下午了,我现在还拖延他们的吃饭时间那还算是人吗?不过我还真打算在吃完晚饭之后说两句,把农场的一些规定后定下来;对了洪伟,那些牲畜都关好了吗?”
“早就已经关好了,今天下午我们最先整理出了就是兽栏与窝棚,而且还从火车那边弄来了几把锁;不过话说回来,我是真没有想到火车的货箱立竟然还有那么多铁丝,不过这些铁丝用来编成铁网正好合适。”洪伟拿起自己的那碗饭说道。
丁坤点了点头,也没有回话,只是一边吃饭,一边回想着今天下午去火车上拿东西时的经历。
本来丁坤是不打算亲自去火车走一趟的,因为农场这边要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而且火车上的那把手枪对于现在的丁坤来说还不是必需品。
结果当时还情绪高涨的肖志二话不说,就大包大揽下了各种事务,带着洪伟等人把农场分成了几个小区域后就各自带了一队人开始工作,而丁坤便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农场里最多余的那个人。
于是乎,丁坤就只能带着几个人去火车那边转一转了,看看有没有机会确定那些野狼的巢穴在那里。
结果在半路上,丁坤就看到了一只狼!
这只狼看起来有些瘦弱,而且右脚好像也受了伤,因为它在发现自己被丁坤等人看见之后,就抬着右脚一瘸一拐的逃跑了。
跟在丁坤身边的金辰想要去追那只狼,但是被丁坤给拦了下来,因为丁坤担心这只狼是在演戏。
在小的时候,丁坤就从自己的爷爷那里听说过狼是有多么狡猾,除了“前狼假寐”与“狼狈为奸”这样的经典操作之外,还有一个故事让丁坤记忆犹新——诱敌深入。
丁坤的爷爷有一个远房亲戚叫做罗仁,是大兴安岭中某个村庄的猎人,平时偶尔会在打猎的过程中遇到一两只狼,不过罗仁对此也不怎么当一回事,因为村子附近的野狼早就被清理过好几次了,所以剩下的那些野狼早就已经不成气候,基本上就是一群老弱病残,因此罗仁也不介意在遇到独狼的时候对其下手,毕竟狼的皮毛还是挺值钱的。
于是在某个冬天,罗仁和村里的几个猎人一起上山,准备在大雪封山之前进行最后一次狩猎,结果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他们的收获非常差,在天快要黑的时候就抓住了几只野兔与野鸡。
就在罗仁等人垂头丧气,准备下山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有一只狼正盯着他们提着的猎物。
最重要的是,这只狼一直都提着自己的一条腿,看起来像是已经受伤了。
见此情形,罗仁等人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因为这只狼的体型与毛色都还不错,所以它的狼皮应该可以在城里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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