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偷袭或是用药,否则绝无可能轻易的将被害人制服并不引来其他人的注意。
“宋某的家在哪?你们可搜查过了?”
捕快指着山下的那个小村说道:
“宋某的家就在山下村子边上,早年因为行商赚了一些钱,所以他家相对比较显眼。”
林天赐顺着看过去,确实比较显眼,因为他家想必其他人家富裕不少。
“事发之后宋某家里有慌忙翻找的痕迹,故而认定此人连夜出逃。”
“他可有亲人?”
“没有,此人是个孤儿,长大以后便跟随商队外出行商了。”
林天赐又问:
“钱财可有搜到?”
捕快想了想:
“大约搜到若干散碎银子和藏匿于隐蔽处的银票数百两。”
“有银票么……”
低头思考一会儿,林天赐挥挥手道:
“回去,叫犯人过堂,再叫仵作上来重新验尸。”
话音刚落,面前的景色再次转回公堂之中,如果是游戏的话还真挺方便的……
林天赐看到堂下尸体旁站着一个中年男子,问道:
“你是仵作?”
“正是小人。”
“我有几点需要你重新检验,第一刨开鼻腔看里面有没有灰尘。第二,口腔之中有没有灰尘,第三,胃部有没有药液。第四,给我仔细看看死者的腿是否有残疾。”
仵作听完便开始忙活起来,如果这几点被证实和林天赐所想相同,这起案子的真相就很明显了。
不多时,仵作转身道:
“大人,死者鼻腔内有大量烟尘,口腔内没有,胃部没有药液,腿部有一处愈合过的痕迹,似乎是残疾。”
和林天赐猜的完全一样,这货头一回破案很是兴奋,啪的拍一下惊堂木:
“本官宣布,马氏伙同他人谋杀亲夫乃是冤案,需重新审议。”
“大人且慢。”
捕快上前一步道:
“人证物证皆指向犯妇马氏和奸夫宋某,大人为何……”
一个县衙,捕头相当于公安局局长,县令则充当了法官一职,见自己抓来的犯人被判无罪,若不给个合理的说法,捕快肯定不会接受。
这便是这个幻境中最关键的一点了,只要你说出的理由和经过符合真相,幻境便不攻自破。
否则……
继续被剑阵弹飞吧。
林天赐既然敢说自然也是有所依仗的,他解释道:
“你们把死者和凶手搞反了,死者的真身是宋某,而凶手则是马氏的丈夫。”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肃静,且听我慢慢道来。”
拍了拍惊堂木镇住场子,林天赐道:
“首先从可能性上分析,宋某腿部残疾,身形偏瘦,如何制服一个正直壮年长期下地干活的农民?”
“是用药……”
捕头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药液没有到胃部,说明他是死后被人灌下的药,而非死前就喝了。换句话说,此人是被人迅速制服以后,堵住嘴,再打断四肢,最后以火焚烧而死。”
捕头再次提出异议:
“可宋某也有可能偷袭。”
“对,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林天赐侃侃而谈:“宋某怎么说也是成年人,以偷袭的方式制服他人并不是不可能,所以还有其他证据。你曾言在宋某家中搜出银票和少量银子?”
那捕头点头应是。
“如果我是宋某,我杀了人要连夜出逃,除了带上衣服肯定要带些盘缠。即使银子太重不易携带,他为什么不带上银票?”
这一点无论如何也说不通。
“让我来从头说一下事情经过。”
沉吟一下,他说:
“马氏的丈夫发现自己妻子与他人有染,肯定心有怨恨。”
毕竟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是不共戴天的仇。
堂下跪着的马氏正要反驳,林天赐先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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