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装逼结果没吃饭,早知道应该先吃点儿早点填填肚子再装逼,这下可好,刚刚做好事不留名,现在只能苦逼的满大街找正在营业的早餐摊位。
林天赐嘴刁,以前在山上没条件,只能用烧烤野味打打牙祭,现在有条件了自然不会随便找个早餐摊位打发馋虫。
溜达一阵,找了家刚刚开门的客栈,点上几个好菜,拍开兰香醉的封泥。
好在古代酒楼没有不许自带酒水的规矩。
俗话说,大清早喝白酒,头疼上一整宿。
但对修士来说不碍事,身体素质在那摆着,一般的酒水进肚跟喝汽水饮料似的,喝得再多无非就是多去几次厕所。
吃饱喝足,林天赐开了一间上房。
去皇宫找宣绍阳这事儿当然不能大白天的跑去,皇宫可不是集市随便什么人都能去的,林天赐打算来个夜探皇宫。
白天这点时间也不能全靠闲逛度过,林天赐为人确实懒散,可这每日修行练功倒也从未落下,正好在客栈里练功打发时间。
一进门,玲珑就迫不及待的显出原形,捧着脸感动道:
“饭菜真好吃啊……”
鬼修虽然身体可以化为实体,但依旧无法进食。自从死后变成鬼,玲珑就没吃过东西。这次能尝尝味道是因为她附身在林天赐身上。
鬼修附身可不是随便附的,倘若附身到凡人身上,此人轻则大病一场,重则一命呜呼。附身修士倒是没事,人家有法力保护。相反的,对鬼修来说危险性很大。
处于附身状态时,鬼修是完全没有防御的,只要林天赐有少许恶意,玲珑很可能直接香消玉殒。
不得不说玲珑心真大,才认识不久就敢把自己的命门交给别人。当然,林天赐也不可能这么干就是了。
说起来,这妹子也是蛮可怜。
生前曾是豪门大户的千金,本来无忧无虑。只因家乡发生瘟疫,她又心肠好,跑去熬粥送药,结果一不留神染上瘟疫,小小年纪便撒手人寰。
玲珑倒是从不后悔,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没能找一个看得顺眼的夫君,所以当她师傅说你有一段姻缘未了马上就急吼吼的偷跑出了师门。
林天赐对玲珑的遭遇表示同情,但这不代表他就愿意就范。
身为男人,看到一个漂亮妹子死缠自己同样会感到窃喜,但人是有感情的,林天赐这人又特别重感情,倘若双方两情相悦,这自然是水到渠成皆大欢喜。
可现在的情况是一人一鬼相处不到一天,玲珑这样大发福利让林天赐感觉难以消受。
他一方面有些抵触,一方面又有点暗喜,这种心情颇为矛盾。
不过俗话说日久生情,不管是作为形容词还是动词都没差。只要玲珑在林天赐身边待得足够久,现在还有些抵触的林小哥儿被拿下只是时间的问题,届时成就一段良缘也未尝不可。
现在,他觉得有必要给玲珑好好讲清楚。
“我们相处的时日尚短,这么早就谈婚论嫁非常不妥。”
直截了当毫无遮掩,林天赐知道对这个妹子用含蓄的方式说明会被她当成默认……
“没关系啊,我们可以慢慢相处嘛。”
玲珑捧着脸蹭过来,感觉跟养了条哈士奇似的。
得,这话说了等于没说。
于是林天赐打算改变策略,上辈子找不到女朋友,是因为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但他也知道女孩儿都讨厌什么。
“我抽烟喝酒,烫……呃,总之我生活习惯不好。”
“没关系,我能接受。”
“我为人懒散,手头没钱。”
“没关系,我也没钱。”
“我还是个虐待狂,你跟了我一定天天挨打!”
“没关系,需要皮鞭吗?”
“……”
这特么,无敌了啊!
林天赐张了张嘴,实在不知说啥好,最后只能长叹一声:
“算了,你愿意跟着就跟着吧。”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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