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在一个木阁楼,天是蓝色的,有稀稀疏疏的棉花云。远处是大山,山体黑黢黢,山顶白皑皑。近些则是一望无垠的绿色草原,有蒙古包,有狼骝群……”
说起狼骝,云霓裳不禁毛骨悚然,想起当年在京师城门外与鞑靼骑兵、通天巫生死恶战的经历。
只听得白慕华接着说道:
“完颜家主指着狼骝群,得意的说:这是天底下最优良的狼骝,飞天牧场地处两国夹界,每年我都会进贡一些给鞑靼和明朝,以维持完颜家的中立立场,谁想要更多就要花钱购买。”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豪气大生,无意间一身真气外放,给我的感觉就像他已经和这天空、这大山、这草原已经融合成一体了,谁也无法打败他。”
云霓裳啊了一声,心中想道:看来这完颜家主的武学修为也是极精湛的。
“还有,我在飞天牧场还认识了完颜小姐,她教我骑马。”
“你那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心儿,你说我不知道?看打!”
“哎呀,女侠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云霓裳柳眉倒竖,扬起拳头,追着他狠狠的捶,捶得白慕华抱头逃窜,哈哈大笑。就在花心小贼就要被正义女侠诛杀的时候,一个雄浑敞亮的声音拯救了他的性命。
“白老弟,可在家否?”
……
走进白云茶庄,便如同走进世外桃源,江来顺立刻生出超凡脱俗的感觉来。
山林苍郁,茶叶青翠,野花点缀其中,天空湛蓝得仿佛朵朵云彩伸手可及。举目四望,没有车水马龙,没有喧嚣名利;侧耳细听,只有水的呤流,鸟的鸣唱。虽逢夏令,置身当中,只觉神清气朗,那有半分酷暑。
纵使江南小筑再大,也大不过巍巍青山。
这家伙,竟然找了这么一个好地方避世。
更荒唐的是,这家伙竟然大白天也在风流快活。竹舍不大,隔着门扉远眺,隐约可见那对璧人正在打情骂俏……
江来顺触景生情,悄悄搂紧身旁夫人武早乙的腰肢。
武早乙拍掉夫君的手,还怒瞪他一眼,眼角泪痕犹未干,怀中抱着一个酣睡的女婴儿,抱得紧紧的,生怕一不小心松手,她就会消失不见。
江来顺又轻轻感叹一声,清清嗓子,扬声呼喊:“白老弟,可在家否?”
白氏夫妇应声而出,白慕华抱着男婴阔阔在前,云霓裳抱着女婴盈盈随后。
白慕华再见武早乙,有点感慨。“玉郎君”和东海“幻剑姬”相遇于江湖,曾经若即若离过一段时间,直至“小红袖”横空出世,白慕华的那颗浪子心方才有了牵绊。今日重逢,彼此都已经有了归宿,白慕华心中便如打翻调味罐,五味杂陈。
武早乙又是另一番感想。只见云霓裳仿佛十八变,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的韵味,比以前体态丰盈,光彩照人,令她惊羡不已。以前两女每次见面就暗中较劲,起初各有所擅,今日重逢,只怕云霓裳已经甩她足足两条街,不知道受了那坏家伙多少滋润。
武早乙的眼神最后落在云霓裳怀抱中的女婴儿身上,女婴儿安静的包裹在襁褓里面,不哭不闹,看不真切。
“江大哥,别来无恙,还是这么精神抖擞。来,云儿向江伯伯问好!”
白慕华笑着抓起儿子的手,向江来顺扬手,江大哥还是老样子,脖子上那条手指粗的大金链闪闪夺目,小孩儿见了喜欢,伸出胖嘟嘟的手去抓。
“瞧,云儿都长这么大了。”江来顺发自内心的高兴,“白老弟住的好地方,真是羡煞愚兄。”
江来顺是纨绔子弟,平时有很多酒肉朋友奉承,他却唯独和白慕华成为莫逆之交。缘之一字,妙不可言。
云霓裳见江来顺夫妇风尘仆仆,一路上准是没怎么歇息,连忙招呼落座,捧起紫砂壶,斟了两杯香茗。
江来顺夫妇着实口渴,也不客气,端起茶杯就是一阵牛饮。茶水温度恰到好处,入口苦涩,旋即转为甘甜,生津止渴,沁人心脾,仿佛一股甘凉山泉从喉咙流到小腹,顿时酷暑全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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